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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大学助学贷款(陕西省助学贷款官网)

@高校毕业生,符合就业条件,在校缴纳的学费有补偿,下面是陕西新闻广播给大家的分享,一起来看看。

陕西大学助学贷款

7月27日

记者从陕西省教育厅获悉

陕西省普通高校毕业生

到省内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

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暂行办法出炉

↓↓↓

其中明确,陕西高校毕业生到省内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就业在校缴纳学费按规定给予相应补偿,学费补偿最高限额本专科生8000元/学年,研究生12000元/学年

学费补偿要求毕业生

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

就业服务3年以上

记者获悉,办法明确陕西高校毕业生到省内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且服务满3年及以上(从实际入岗之日算起),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按照规定给予相应补偿。

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下同)的,学费补偿金优先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

因正常调动、提拔、工作需要换岗而离开现有基层单位,但仍在本办法规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满3年的,具有学费补偿申请资格。

对于服务未满3年,提前离开本办法规定的基层单位的毕业生不具有学费补偿申请资格。

据了解,办法中的高校毕业生指经国家和我省正式批准设立的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及以后年度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下同)、研究生,毕业次年就业视为非应届毕业生就业。定向、委培以及在校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除外。国家部属高校毕业生到我省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的,按照财政部、教育部有关政策执行。省外高校毕业生到我省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的,参照本办法执行(已享受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的毕业生不得重复申请)。

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范围

我省有具体明确规定

办法中基层单位是指:

我省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不含县本级和县级政府驻地所在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乡镇政府机关、农村中小学、国有农(牧、林)场、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兽医站、乡镇卫生院、乡镇文化站、乡镇财政所、基层法庭、派出所、司法所、民政站等;

工作现场地处我省县以下的气象、地震、地质、水电施工、煤炭、石油、航海、核工业等中央单位艰苦行业生产第一线;

县级以上(含县级)各局(委员会、办公室)、高等学校、公安机关支队级以上(含支队级)等不属于基层单位

金融、通信、烟酒(原材料种植除外)、飞机及列车乘务、房地产及其相关产业等特殊行业,不属于基层单位

补偿最高限额

本专科生8000元/学年

研究生12000元/学年

对于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在服务期满3年经审核通过后,给予一次性学费补偿。学费补偿金额最高限额为:本专科生8000元/学年,研究生12000元/学年。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学费低于最高限额的,按照实际缴纳学费补偿。实际缴纳学费高于最高限额的,按规定的最高限额补偿。以上学费不含住宿费及其他杂费

专科(含高职)、本科、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学费补偿年限,分别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应学制计算。高校毕业生在校学习时间低于规定学制的,按照实际学习时间计算,超过规定学制的时间不计入学费补偿年限。

符合补偿条件毕业生

毕业后的第三年进行申报

本办法确定的学费补偿所需资金由省财政承担。符合补偿条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自毕业当年算起,毕业后的第三年正常申报,毕业后的第四年可以补报,逾期不再受理

符合补偿条件的毕业生在毕业离校时向所在高校递交《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申请表》。和毕业生本人、就业单位与学校三方签署的到陕西省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服务确认就业关系成立的文书(就业协议、劳动合同、聘用录用文件等),毕业生所在高校对申请学生的个人信息、就业情况、缴纳学费、助学贷款等信息进行审核,对符合补偿条件的由学校填写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将申请材料返还毕业生。

高校毕业生在基层单位连续服务满3年后,按原招录招聘渠道,依次向就业单位,县级人社部门或就业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招录招聘实施单位递交毕业时经高校审核通过的申请表,就业单位,县级人社部门或就业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招录招聘实施单位对毕业生基层单位服务情况进行审核认定。每年9月底前,由毕业生本人将相关材料递交至就业所在地的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对毕业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详细审核办理方法及陕西省艰苦边远地区县名单,可登录陕西省教育厅网站查询。省财政厅审核后于11月底前将补偿经费下达市县。县级财政部门收到经费后,根据审核通过的明细表,在15个工作日内,将补偿经费兑付到毕业生个人。毕业生在校期间获得助学贷款的,由个人按照与经办银行签订的还款计划书,自行向银行还款,所补偿的学费应优先用于偿还助学贷款及本息。

【陕西新闻广播新媒体综合整理】

【来源:陕西省教育厅、西安发布】

【编辑:马铭楷‬】

陕西省助学贷款官网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专门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学习期间学费、住宿费、弥补生活费的一种信用贷款。这两天,国家开发银行开始受理2022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这也意味着2022年国家助学贷款正式开始受理了。

2022年国家助学贷款近日开始受理

在陕西省淳化县,国家助学贷款开始受理的第一天,李哲就和妈妈来到了县学生资助中心,在出示了高校的录取通知书和相关证明之后,顺利申请了8000元的助学贷款。

淳化县学生 李哲:学费5000元,剩余的3000元用于我个人的生活。贷款之后我感觉压力没有那么大了,也可以安心上学了。

淳化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副主任 王恒:我们对一些脱贫户、低保户,残疾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进行了一个重点的摸底。通知书出来以后,我们根据录取情况分批次进行家访,确保助学政策家喻户晓,做到应贷尽贷。

国家开发银行表示,对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不设贷款总人数和总规模上限,将全力满足每一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贷款需求。今年预计发放助学贷款将近400亿元,惠及450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国家开发银行普惠金融部助学贷款管理二处 杨红梅:如果是首次办理,他需要跟他的共同借款人一起去县里面的资助中心进行办理,如果是续贷的学生,在家网上就可以进行申请了。

据了解,国家开发银行是国家助学贷款的主要承办银行。除了开发银行,部分省市农信社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也将于近期陆续开始受理。中国银行承办的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今年则首次实现了全流程线上办理,学生在家申请,入学后经学校确认即可完成放款。

今年国家多项政策缓解助学贷款还款压力

申请了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在上学期间是没有任何还款负担的。但是毕业以后,本金和利息就需要个人承担了。为了减轻这部分刚毕业大学生的负担,国家今年还出台了免息和延期还本政策。

根据财政部等四部门的通知,对2022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2年内应该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予以免除,免除的利息由财政承担。对2022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2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经贷款学生自主申请,可延期1年偿还,延期贷款不计罚息和复利,风险分类暂不下调。

国家开发银行普惠金融部助学贷款管理二处 杨红梅:今年应该免除的利息,我们行是不用学生申请,自动就可以享受。延期还本需要学生进行自主申请,我们7月16日就可以办了,在线上就可以自助办。

杨红梅表示,如果有需要申请延期偿还助学贷款本金的,现在就可以上网去提出申请了。不过她特别提醒,如果今年申请延期偿还本金,那么明年就需要一次性偿还两年的助学贷款本金,包括今年延期部分和明年正常应偿还的部分。

据了解,包括中国银行等助学贷款承办银行,也都已经陆续开通了贷款本金延期偿还申请渠道,对于通知下发前已经收取的今年助学贷款利息,则全部退还给了学生。

(总台央视记者 王雷 王瑄 杜雷鸣 陕西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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