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认定分类有新规 银保监会等要求银行健全风险分类治理架构,下面是新京报给大家的分享,一起来看看。
贷款分类 银监会
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黄鑫宇)为进一步推动商业银行准确识别、评估信用风险,真实反映资产质量,银保监会会同央行联合制定了《商业银行金融资产风险分类办法》(下称《办法》)。2月11日,银保监会办公厅对外公示《办法》全文。记者看到,将于2023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办法》明确要求商业银行健全风险分类治理架构,“董事会对金融资产风险分类结果承担最终责任”;特别值得关注的是,逾期超过90天的债权,即使抵押担保充足,按照《办法》的规定,也应归为不良。
《办法》共分为六章48条,将风险分类对象由贷款扩展至承担信用风险的全部金融资产。记者看到,《办法》对商业银行金融资产设定了零售资产和非零售资产的风险分类标准,对债务逾期、资产减值、逃废债务等特定情形,以及分类上调、企业并购、资管及证券化产品涉及的资产分类等问题,亦提出了具体要求。需要注意的是,为进一步明确分类资产的范围,《办法》将银行交易账簿下的金融资产以及衍生品交易所形成的相关资产,排除在适用范围外。
首先,关于加强金融资产风险分类管理,《办法》在第25条至27条中明确提出,商业银行应健全金融资产风险分类管理的治理架构,强化董事会、高管层及相关部门的风险分类职责。
其中,董事会对金融资产风险分类结果承担最终责任,监督高级管理层履行风险分类职责。高管层应负责制定金融资产风险分类制度,推进风险分类实施,确保分类结果真实有效,并定期向董事会报告。
同时,商业银行应明确分类方法、流程和频率,开发完善信息系统,加强监测分析、信息披露和文档管理。对违反要求的商业银行,《办法》规定将会被“采取监管措施和行政处罚”等。
其次,《办法》较此前的优化与完善之处,也引起行业关注。
众所周知,完善的风险分类制度是有效防控信用风险的前提。央行于1998年出台了《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提出五级分类概念。即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实行的、主要以逾期时间为标准将贷款划分为“正常类”“关注类”“次级类”“可疑类”与“损失类”这五级的分类方法,其中被划入后三者的贷款,即为我们通常所说的不良贷款(简称为“不良”)。2007年,原银监会又发布《贷款风险分类指引》(下称《指引》),进一步明确了五级分类监管要求。
但是近年来,随着我国商业银行资产结构发生较大变化,风险分类实践也面临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据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这主要体现在“现行风险分类监管制度存在一些短板与不足”。例如,从逾期天数看,现行《指引》对逾期天数与分类等级关系的规定不够清晰,部分银行以担保充足为由,未将全部逾期超过90天的债权纳入不良。
按照《办法》规定,商业银行金融资产逾期后,应至少归为关注类;逾期超过90天、270天应至少归为次级类、可疑类;逾期超过360天应归为损失类。
值得关注的是,《办法》实施后,逾期超过90天的债权,即使抵押担保充足,也应归为不良。
从信用减值看,《办法》规定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资产应进入不良,其中预期信用损失占账面余额50%以上应至少归为次级,占账面余额90%以上应归为损失。
《办法》实施后,属于个贷业务的信用卡透支及小微续贷,也将按此执行。即《办法》第44条明确,“商业银行可按照相关规定对信用卡贷款及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续贷类业务确定其风险分类。”
《办法》与《指引》另一个比较明显的区别体现在“以债务人为中心的风险分类理念”上。
据银保监会该位负责人介绍,根据《指引》,风险分类以单笔贷款为对象,同一债务人名下的多笔贷款分类结果可能不一致,既可以是正常类、关注类,也可以分为次级类、可疑类或损失类。
《办法》则要求商业银行对非零售金融资产进行风险分类时,应以评估债务人的履约能力为中心,债务人在本行债权超过10%分类为不良的,该债务人在本行所有债权均应分类为不良;债务人在所有银行的债务中,逾期超过90天的债务已经超过20%的,各银行均应将其债务归为不良。
但银保监会该位负责人同时也强调,《办法》以债务人为中心的风险分类理念,并非等于完全不考虑担保因素。
“对于不良资产,商业银行可以依据单笔资产的担保缓释程度,将同一非零售债务人名下的不同债务分为次级类、可疑类或损失类。对于零售资产,考虑到业务种类差异、抵押担保等因素影响,银行也可以对单笔资产进行风险分类。”该位负责人解释道。
编辑 白华兵
校对 吴兴发
中国银监会房贷政策
新京报讯 (记者金彧)和遇冷的楼市一样,北京、上海楼市个人住房贷款增速也连续下降。6月16日,北京银监局披露3至5月份个人住房贷款数据,“3·17新政”实施以来,北京市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金额在较1、2月份下降幅度较大的基础上,持续回落。3月至5月均较上月环比下降。而15日,央行上海总部公布统计数据显示,上海地区5月房贷增速连续4个月回落。
恒丰银行研究院执行院长、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客座研究员董希淼表示,北京、上海热点城市近年来房贷增速环比下降主要原因在于受到房地产调控、去年房贷基数过高、央行货币政策趋紧以及银行信贷结构调整等因素影响。不过,从全国范围内来看,近期央行数据显示房贷保持平稳增长,没有明显下降的情况。
北京5月“处女贷”占比84.32%
今年3月17日,北京市住建委、人民银行营管部、北京银监局、北京公积金中心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和差别化信贷政策的通知》,认房又认贷的同时,提高非普通住宅首付比例,同时,要求暂停发放贷款期限25年(不含25年)以上的个人住房贷款(含住房公积金贷款)。
北京银监局表示,“3·17新政”实施以来,北京银行业金融机构落实北京市房地产调控措施效果显著,贷款发放节奏持续放缓。其中,北京市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金额在较1、2月份下降幅度较大的基础上,持续回落。支持“刚需”力度不断增加,调控效果进一步巩固。
根据银监局披露的数据,今年3月至5月,个人住房贷款新发放金额分别为239.21亿元、236.08亿元和218.15亿元,发放金额分别比上月下降31.63亿元、3.13亿元和17.93亿元。
记者据此计算,今年3月至5月北京地区个人住房贷款环比分别下降11.68%、1.3%和7.6%。
此外,北京银监局统计,5月份发放的按照“3·17新政”执行的个人住房贷款中,“处女贷”占比84.32%,占比较4月份上升0.87个百分点,发放金额比4月增长179.28%,信贷资源优先支持“刚需”的力度不断增加,投放符合政策导向,调控成果进一步巩固。
近期,新京报多次报道北京房地产市场“遇冷”,银行在收紧房地产贷款额度的同时,放款速度变缓,并有部分银行上浮首套房贷利率。
进入6月份,房贷利率再次遭遇“狙击”。除了6月5日新京报独家获悉民生银行率先提高首套房贷利率之外,6月11日和12日,新京报记者走访多家中介和银行获悉,又有部分银行将首套房贷利率上浮10%,甚至将首套房贷上浮20%,不过,目前北京地区首套房贷利率多为基准。
6月11日,海通证券首席经济学家、首席宏观债券分析师姜超则直陈房贷利率飙升的核心原因,是“银行无米下锅”。
一家股份制银行高管认为,房贷利率高企的现状预计会持续到今年底。不过,民生银行给新京报记者的书面回复中表示,此时对房贷利率进行调整,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属于弹性定价,非长期不变定价,可根据客户情况适当调整。
5月上海地区个贷环比下降16.84%
在北京楼市遇冷的同时,上海地区的房贷增速也连续回落。
6月15日,央行上海总部公布统计数据显示,5月上海地区个人住房贷款新增154.86亿元,环比少增31.37亿元,其中二手房贷款当月增加90.87亿元,环比少增27.41亿元。从余额来看,截至5月末,余额同比增长28.8%,增速环比下降3.6个百分点。
照此计算,仅5月份上海地区个人住房贷款环比下降16.84%,这一降幅高于北京。同时,横向对比北京、上海5月份房贷新增额,上海地区个人住房贷款154.86亿元,比北京的218.15亿元少63.29亿元。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目前上海地区国有大行暂未上浮房贷利率,部分股份制银行上浮首套房贷利率,但主流房贷利率仍为9.5折。
不过,上海地区一边是房贷持续降温,另一边却是房地产开发贷回暖。
央行上海总部统计数据显示,5月房地产开发贷款增加32.93亿元,同比多增82.56亿元。其中,住房开发贷款和商用房开发贷款分别增加23.20亿元和20.37亿元,同比分别多增30.29亿元和9.86亿元。
业内人士表示,上海地区房地产开发贷数据上的“上升”,并不意味着银行都在做新的房地产项目,而是要看到过去两年开发商拿了不少土地,今年进入建设期,所以开始从银行集中提取贷款。
董希淼预计未来房贷增速会保持相对平稳的增长。下一步,对部分热点城市而言,在房地产交易量下降、房贷条件和利率提高等因素作用下,房贷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也是可能的。
另据一位股份制银行内部人士透露,年中银行贷款额度更加紧俏,甚至部分银行已经没有额度,因此,预计北京、上海地区6月房贷还将环比下降。下半年或将有所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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