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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二套房贷款(徐州二套房交易政策)

徐州最新房贷利率出炉有银行放宽条件这些人二套房可以三成首付,下面是清爽松鼠Re给大家的分享,一起来看看。

徐州二套房贷款

最近这段时间突然有网友说徐州很多银行的房贷利率降了不少,有的甚至能做到首套房5.2%,那么真的是这样吗?现在的徐州市场的房贷利率又是多少呢?

这两天,房产君就对徐州部分银行进行了调查,了解下最近到底是个什么情况!

统计表明,目前徐州大部分银行的首套房利率在5.5%左右,房产君并没有找到哪家银行可以做到5.2%!(如果有谁做到5.2%的首套房利率,欢迎留言,让房产君羡慕下)

不过房贷利率比年初的时候的确降了,甚至有的银行二套房可以三成首付,大大缓解了购房者的前期资金压力!

南京银行低至5.4%,不过仅限购买新房,二手房的话还是5.5%。二套房除了建设银行没有咨询到,其他银行普遍在5.6-5.7%左右,最吸引人的当属工商银行,二套房最低仅需3成首付,不过具体还要看贷款人的工作单位以及征信情况。

调查中发现,徐州多家银行表示,只要贷款人资料齐全,一般一周左右都可以下款。淮海农商银行、工商银行的工作人员还表示,手续齐全的话,最快2天左右就能放款。

贷款利率下调,对于买房人是好消息,每个月要还的房贷变少了,买房成本也进一步降低。可是从整体形势看,徐州房价连续上涨,房贷利率虽然下降,不过真实的买房成本并没有降低,所以近期想买房的还是早点下手吧!

徐州二套房交易政策

今天,徐州买房人迎来重磅利好消息徐州人可以公积金提取还商贷!


划重点:

申请条件公积金未使用过、公积金账号无冻结、无担保、无公积金贷款业务、商业贷款为正常还款,无逾期、商业贷款还满6个月以上;
申请流程2022年8月1日起,本人携带相关资料前去公积金中心管理部申请,审核通过后,再签订委托偿还商贷协议书,协议生效后,次月开始划转相应资金至个人换款银行卡内;

01

按月提取还商贷的申请条件:


针对这一补贴政策,《徐州有套房》电话咨询了徐州市云龙区公积金办理中心,对方明确回复:只需符合申请条件,8月1日起即可办理按月提取公积金偿还商贷;但如已办理商转公业务,则无法再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


具体的申请条件有以下几点:

1、提取还贷人夫妻双方均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以提取还贷人申办该业务时的婚姻状态为准)


2、提取还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无冻结、无担保、无公积金贷款情况。


3、提取还贷人申请按月偿还商业贷款时为正常还款、无逾期。


4、提取还贷人商业个人住房贷款必须还款6个月以上,且提取还贷人及其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数大于商业银行贷款月应还本息12倍


5、提取还贷人贷款承办银行应当与公积金中心签订《直连查询商贷信息协议书》,并同意个人住房商业贷款信息与公积金中心的数据共享


其中第4条换种说法就是,假如每个月还贷5000元,那么公积金账户余额至少要有60000元。


对于公积金账户封存状态的,只要满足上述条件,也可以申请按月提取公积金偿还商业住房贷款业务。


其次有多笔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夫妻双方只能同时申请偿还其中一笔


02

按月提取公积金办理流程:


如满足上述条件,只需带着相关资料前去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即可,办理流程较为简单:


1、携带资料去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按照就近原则到公积金中心各管理部申请办理,不得委托他人办理。(需携带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商业贷款合同等相关材料原件相关资料原件,)


2、待资料审核通过后,再签订委托还商贷协议书,建立委托偿还商贷关系。


待协议书生效后,次月开始,公积金中心将按照上个月实际还款金额,从公积金账户中直接划转相应资金至个人还款银行卡内。


注意的是,提取还贷人及其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小于月还款额时,按月提取偿还商贷业务终止,住房公积金系统自动停止划转,且不再补划,由提取还贷人自行偿还商贷。


按月提取偿还商贷终止后,提取还贷人需再还款6个月以上,且账户余额数大于贷款月应还本息12倍,可再次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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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月提取公积金还商贷注意事项:


条件和办理流程清楚以后,则还需重点一点关于公积金提取的注意事项。


1、不得再以其他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就是贷款未结清之前,公积金不可以再他用,贷款买房也不可以。


2、按月提取公积金偿还商贷的划转顺序;第一申请人作为第一划转顺序,每月优先从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划转资金用于还贷;不足部分按委托偿还商贷协议书确定的申请人顺序依次进行划转。


3、委托按月提取偿还商贷的变更;还贷期间出现婚姻状况变动的,应及时到公积金中心办理变更信息或终止提取偿还商贷的手续;签订协议时,夫妻双方只有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协议签订后另一方也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满足委托按月偿还商业贷款业务申办条件下,可办理委托按月提取还贷变更手续,增加委托人账户信息。


4、按月提取公积金偿还商贷终止事宜:


提取还贷人办理终止委托手续、还贷期间出现逾期的、已还清个人住房商业贷款本息的、存账户注销或冻结的、账户余额之和小于商业个人住房贷款月还款额的、不按委托偿还商贷协议书履约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它不可预见情形的。


5、 存在多个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职工,须先申请住房公积金账户合并,再办理委托按月提取偿还商贷手续;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信息不完整的,应将账户信息完善。


6、首次开办银行为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因政策性原因须停办委托按月提取偿还商贷的,公积金中心将以通告等形式向社会公告。



来源: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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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徐州二套房贷款(徐州二套房交易政策)":http://www.ljycsb.cn/dkzs/1184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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