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批准设立的小额贷款公司是否属于金融机构呢?,下面是李亚普律师给大家的分享,一起来看看。
小额贷款公司分公司
1、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定义, 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应向省级政府主管部门提出正式申请,经批准后,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并领取营业执照。此外,还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向当地公安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派出机构和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报送相关资料。
从该规定可以看到,小额贷款公司是需要向省级政府主管部门申请并批准后才能成立的。从这个意义上,小额贷款公司应该属于金融机构。
2、2009年11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调查统计司以银发[2009]363号文件发布《金融机构编码规范》,“首次明确了我国金融机构涵盖范围,界定了各类金融机构具体组成,规范了金融机构统计编码方式与方法” 作为配套的监管措施,自2014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向“金融机构”发放《金融机构代码证》,首期先在银行业范围内推广。简单地说,即如果中国人民银行承认某机构是金融机构,此机构将从中国人民银行获得一个唯一的金融机构代码及《金融机构代码证》。
《金融机构编码规范》承认32类机构为“金融机构”,其中第32为小额贷款公司。
从《金融机构编码规范》规定看,小额贷款公司也应该属于金融机构。但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机构编码规范》列举的32类金融机构,更多地是从金融机构统计的角度做出的规范。
3、银发(2015)309号《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金融业企业分为货币金融服务、资本市场服务、保险业、其他金融业四大类。货币金融服务分为货币银行服务和非货币银行服务两类,非货币银行服务类金融业企业分为银行业非存款类金融机构,贷款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及典当行。
从《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看,小额贷款公司也应该属于金融机构。
但上述规定都是行业内对小额贷款公司的认定,至今没有法律层面对小额公司是否属于金融机构的认定。针对小额贷款公司是否属于金融机构的问题,法律实践中存在分歧,尚需金融监管机构进一步明确其地位。
作者简介:
李亚普律师,曾在法院工作十余年,2007年从事律师职业。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盈科全国合同法法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盈科北京刑事法律事务部(二部)副主任,十一届北京律师协会行民交叉委员会委员,民革朝阳区第四支部委员。中国政法大学“模拟法庭大赛”专家评委,法制晚报特邀客座专家。李律师为中石化集团、大唐集团、北控集团、北汽集团等多家国企提供服务。李律师近二十年执业期间专致刑事辩护,曾代理了包括北京市公安局张某某徇私枉法案,青岛市李沧区公安局魏某受贿、介绍贿赂、贪污案等多起有影响的案件。
部分刑事案例:
1、北京市公安局张某某徇私枉法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处缓刑);
2、张某某挪用公款130万元、私分国有资产1900万余元案(邢台市威县法院判处缓刑)
3、史某某贩卖毒品判处缓刑案(海淀区法院判处缓刑)
6. 刘某某诈骗21万余元判处缓刑案(大兴区法院判处缓刑):
7.邵某某盗窃数额巨大判处缓刑案(朝阳区法院判处缓刑)
8.王某某猥亵案(朝阳区法院判处定罪但免于刑事处罚案)
9.张某敲诈勒索案一审判五年二审改判三年六个月案(山东省临沂市中级法院改判)
10.周某某信用卡诈骗在未取保的情况下仅判处拘役2个月案(北京铁路运输法院)
11.初某某危险驾驶、寻衅滋事案数罪并罚、累犯判处八个月有期徒刑案(怀柔区法院)
12. 孙某某合同诈骗3000万不起诉案(北京市检察院第三分院)
13.赵某某职务侵占60万余元不起诉案(海淀区检察院)
14.田某某重大责任事故致一人死亡不起诉案(房山区检察院)
15.许某某强奸不起诉案(大兴区检察院)
16.李某某非法出售发票不起诉案(海淀区检察院)
捷信贷款公司正规吗
近日,捷信消费金融新增一条被执行人信息。天眼查显示,5月17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执行捷信消费金融8859元。
WEMONEY研究室发现,捷信消费金融历史上有36次被执行人信息,涉及金额达127.76万元。
作为消费金融行业曾经的老大哥,捷信消费金融如今陷入了困顿中,业务及经营业绩都经受着巨大的考验。不仅如此,捷信消费金融高利率、暴力催收等情况就受到大众的普遍关注。
多则判决文书显示,捷信消费金融放贷利率高达36%。
2018年6月10日,赵先生因家庭装修向捷信消费金融申请消费贷款3万元,并签订电子合同,约定分为42期偿还,每期还款1265.75元,月贷款利率2%,月客户服务费率1%,折合年化综合息费率36%。
最终法院判决,赵显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捷信消费金融贷款本金17411.96元及利息(以17411.96元为基数,按月利率2%计算自2020年6月10日起至2020年8月19日的利息、按照起诉时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自2020年8月20日起至款项实际付清之日止的利息)。
2020年8月20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3.85%,四倍即为年利率15.4%。
WEMONEY研究室发现在多个捷信消费金融的借款纠纷合同,法院均是如此判定。
文书显示,2018年1月亢某向捷信消费金融贷款16000元,分39期偿还,每期还款716.47元,月贷款利率2%,月客户服务费率0.133%,月贷款管理费率0.807%,折算年化综合息费率36%,月灵活还款服务包费15元。截止2020年4月28日,亢某还了27期,2020年9月8日,被告又偿还本金180.02元,剩余贷款本金6265.16元及利息未能按约定期限偿还。WEMONEY研究室以IRR计算,这笔借款的真实年化利率接近37.61%。
此案件的最后的判定与赵先生案件相同,亢某还捷信消费金融有限公司贷款本金6265.16元及利息(以6265.16元为基数,自2020年7月10日起按月利率2%计算至2020年8月19日,2020年8月20日按起诉时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至款项实际付清之日止)。
WEMONEY研究室了解到,从2022年8月份起,捷信消费金融的产品年化利率已全部降至24%以下。
捷信消费金融从2010年开业已经12个年头了,在此期间依靠大量销售人员线下地推的模式快速发展。截至2019年底总资产达到1045亿元。近几年捷信消费金融高增长之路戛然而止。捷信消费金融在2020年净利润1.36亿元,较2019年同比下滑近九成,总资产规模缩水至652亿元。
截至目前捷信消费金融尚未公布业2022年全年业绩。从2021年业绩和2022年上半年业绩来看,没阻止业绩下滑的趋势。
据捷信集团母公司PPF公布的2021年财报显示,捷信集团消费贷款业务在中国区总营收为79.7亿,同比大降56.7%;利息净收入49亿元,同比大降58%。
财报显示,2022年上半年,捷信在中国消费贷款业务总收入同比下降了66%,减少35.56亿元;利息净收入总额同比下降72%。2022年上半年,捷信集团消费贷款业务来自中国区的总营收为18.04亿元;利息净收入总额为9.54亿元。
财报显示,2022年上半年,捷信在中国消费贷款业务总收入同比下降了66%,减少35.56亿元;利息净收入总额同比下降72%。(WEMONEY研究室 姜林燕/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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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小额贷款公司分公司(捷信贷款公司正规吗)":http://www.ljycsb.cn/dkzs/1173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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