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借款人和担保人有哪些区别?,下面是法妞问答给大家的分享,一起来看看。
共同贷款申请人
债务担保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听到的事情,其中要注意的法律问题很多,其中之一便是共同借款人和担保人问题,那么共同借款人和担保人有哪些区别?
网友咨询:
共同借款人和担保人有哪些区别?
江苏东银律师事务所张思斯律师解答:
1、共同借款人要承担共同赔偿责任,而担保人是承担担保责任。担保人是在贷款人无能力赔偿的情况下,法院会依法强制执行担保人。而共同借款人通俗的说,就是如果你有赔偿能力,而你的共同借款人无赔偿能力,那么法院就可以直接执行你。
2、共同借款人与担保人承担责任的诉讼时效也是有区别的。对于借款人来说,债权人可以在3年之内向其主张,超过3年没有主张,债权人则丧失胜诉权,即是说他向法院起诉,法院不会支持他的诉讼请求。对于担保人,一般都在6个月左右。
江苏东银律师事务所张思斯律师解析:
借款人也就是债务人,债务人为二人以上的,是共同债务人,按照确定的份额分担义务。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履行了义务的人,有权要求其他负有连带义务的人偿付他应当承担的份额。
贷款共同借款人做为担保的一方,风险就在于,如果贷款申请人无力还钱的情况下,一是会成为贷款还款人,二就是也会影响你的信用记录影响你今后的贷款。所谓连带责任,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当事人对其共同债务全部承担或部分承担,并能因此引起其内部债务关系的一种民事责任。当责任人为多人时,每个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责任,各责任人相互间有连带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八条 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
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张思斯律师简介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张律师以专业的法律知识为您提供最专业的法律服务!
贷款共同申请人和共同还款人的区别
办理房贷时,还款能力越高贷的款就会越多。眼下,市住房公积金就出台了一人贷款全家帮的政策,允许添加共同还款人,从而提高还款能力,增加可贷款金额。
对于部分购房贷款人来说,由于刚刚参加工作收入不高,或者是缴存的公积金金额较少,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有可能面临申请不到足额的贷款金额,或者是只能选择较长的贷款年限,导致还贷利息较多等问题。为满足这部分群体合理购房的贷款需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方面前不久出台了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可添加共同还款人的政策。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贷款管理科科长吴浩说:“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及灵活就业缴存人员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可以通过申请添加共同还款人的方式,提高还款能力,增加可贷金额。”
根据这一政策,共同还款人的条件和范围包括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的父母、子女,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稳定收入,无未结清的各类商业性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且信用记录良好,年龄在65周岁以内的人员,但添加共同还款人最多不超过4人。
“增加共同还款人就是为了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贷款代际互助作用,最大限度满足较低收入缴存职工和灵活就业缴存人员购房需求,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受益群体。”吴浩表示。
需要提醒共同还款注意的是,一旦签字确认成为共同还款人,就需要与借款人共同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承担连事清偿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借款人不还的话,共同还款人就要承担还款责任。
房地产业内人士认为,允许借款的子女、父母成为共同还款人,就相当于是一人买房全家来帮忙,对中低收入群体购房将有积极的支持作用,同时有助于楼市成交量进一步回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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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记者:唐兰刚
编辑:王晨可 | 校对:刘媛
责编:李丹 | 审核:周嘉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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