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买房后续如何还贷?贷款买房离婚后由谁偿还?,下面是法妞问答给大家的分享,一起来看看。
买房贷款离婚后
现在由于买房越来越困难,几乎成为一项巨额开支,也成为人们为之努力奋斗的目标,所以贷款买房成为了人们最常使用的方式。由于每天忙于工作,很多人可能对于贷款买房了解的很少,也不清楚贷款买房的好处和劣势,还有其后续的一些麻烦处理和纠纷问题。
网友提问:
夫妻一方贷款买房,离婚后如何分配偿还?
山东昌平律师事务所李阳律师解答:
一般情况下,离婚后谁带孩子,同等条件下,房子就会判给谁。但如果房子上有贷款,主贷人又不是您,法院在判决房子归属时,还要考虑银行的意见。对银行来说,离不离婚,谁得到房子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房子上的贷款能不能及时归还。如果您的收入相对还贷本息来说有差距,恐怕难以拿房。
最后,双方共同贷款后,因为房贷未还清,所以该房还不能进行产权登记,所以如果离婚双方请求分割房产的,法院将无法进行判决,而只能交由当事人使用,等到拿到产权登记证书后,双方还是无法协商处理的,那么即可以另行起诉至法院处理。
李阳律师提醒:
随着房价不断高涨,现在单靠一人之力买房十分不容易,所以有些夫妻就会在婚前或是婚后共同贷款买房。如果双方因为感情破裂决定离婚,那么该房子即属于分割的对象,不过要是还有贷款没还的话,离婚时还要确定还钱的人。
关键要看房子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如果是你婚前个人购房,房产证上的户主是你,且婚后的房贷由你一人承担(要提供银行每月还贷记录),那么离婚后,房产属于你个人的,不过也要给对方一些经济补助(考虑其他方面的开支可能由对方或双方共同支付)。
李阳律师现执业于山东昌平律师事务所,多年来主导和直接参与了各类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上百起,在婚姻继承、房地产、交通事故、刑事案件、行政诉讼等业务领域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长期担任多家政府、企业法律顾问。
李阳律师普法:
实际上,男女双方共同贷款买房,如果无其他例外情况,比如约定为一方所有,那么这买下的房即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进行离婚财产分割。而且,离婚时该房还有贷款未清的,剩余贷款将作为夫妻共同债务,需由双方共同偿还。因为按规定,以下情形中产生的债务即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后经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担的债务;
2、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等;
4、双方为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5、为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6、为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7、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8、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交费用所负的债务;
9、双方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10、其他债务。
李阳律师补充:
根据我国2011年8月13日起施行的第10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由此可见,一般在不同意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情况下,商品房不能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其产权仍然归属于房产证名下登记人所有。双方婚后共同还贷的款项及房子财产增值部分,应进行合理补偿。如果是夫妻两人名字都登记在房产证上面,那就属于共有财产,一人一半。
买房贷款期间离婚了怎么办
婚前贷款买房,离婚房子到底归谁?
如果是男方在婚前贷款买房,结婚之后由男女双方共同偿还贷款。那么这种情况下,如果房产不加女方的名字,也不做任何约定的话,按照法律规定,假如后期离婚,房产是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男方只需要针对婚后还贷,以及还贷部分对应的增值,向女方做出补偿即可。你学会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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