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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贷款 政策(土地确权证贷款标准)

发展农业,土地贷款怎么贷?能贷多少?,下面是乡村建设指南给大家的分享,一起来看看。

土地贷款 政策

国家鼓励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农业,现在全国各地的家庭农场、合作社越来越多,可缺少资金是规模农业面临的最大问题。比如在采购农资时,赊账的价格一般比现金购买价格要高很多。现金购买化肥每吨价格是2400元,如果赊账的话价格就是3300元;种子现金采购每斤12元,赊购每斤22元;农药也是一样,现金集中采购约一亩地农药成本约1元,农民单独采购需要3元。

资金的问题怎么解决呢?因为很多合作社、家庭农场的土地是流转而来的,固定资产又相对较少,大部分银行金融机构在提供贷款都要求提供担保人和抵押物,这无疑制约着这些新型经营主体的进一步发展。但是,随着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推广,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可以用土地从银行贷到资金,从而解决自己的燃眉之急。

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是指用土地的经营权(使用权)抵押给银行,从银行贷出一定比例的资金。土地的承包权(农户的)不变,所有权(村集体)也不变。因此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不会发生“抵押之后地就收不回来”的现象。

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或个人。向金融机构申请抵押贷款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备一定生产规模和持续生产能力的种植(养殖)业、设施农业、现代休闲农业及其他符合抵押条件的农村土地经营权;

(二)土地承包或流转程序合法,行为规范;

(三)合法取得土地经营权,并依法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农村土地承包流转经营权证等证件;

(四)依法经营,未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

(五)抵押土地所在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流出方同意抵押并在贷款无法归还时进行处置。

一般流程

贷款申请→贷款调查→贷款审查、审批→签订抵押借款合同→办理抵押登记手续→贷款发放→贷后检查→贷款归还。

需要提供的资料

申请贷款人向贷款银行提供五方面的资料:一是规范有效的土地承包合同,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流转的,附农户委托流转协议;二是地上(含地下)附着物情况说明资料;三是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为法人还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四是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同意抵押的意见书;五是贷款银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贷款银行要求的其他材料”,比如中国农业银行,为了保证贷款用于农业项目,还要求:

(一)具有较丰富的种养经验和技术,其中从事农业种植业生产经营时间不低于2年,从事养殖业生产经营时间不低于3年。

(二)从事农业生产经营项目自有资金比例不低于30%。

(三)大田作物种植。水稻、小麦、玉米、大豆等粮食种植面积一年一熟地区不低于100亩,一年两熟地区不低于50亩;棉花、蔬菜、莲藕等经济作物种植面积不低于50亩。

(四)水产品养殖。鱼池、网箱精养面积不低于50亩,大湖、水库散养面积不低于500亩。

(五)设施及特种农业。采取温室大棚等设施开展农业生产经营的,以及从事林果、花卉、苗木、人参等特种农业的,种植或养殖面积不低于5亩。

(六)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开展农业生产经营的,种植或养殖面积准入条件可为以上第三至第五款标准的50%。

需要注意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期限不得超过农村土地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二、因为农业经营风险和波动性比较大,所以贷款期限都比较短。一般来说,各地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期限为1年,原则上不超过3年,5-10年及以上的个别地区也有,但很少。

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金额一般在其所评估(包括地上附着物)认定价值的50%-80%之间,各地规定不同,具体请咨询当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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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确权证贷款标准

如今农民要致富,通常还是要靠扩大生产规模,或是创业做生意。不管什么门路,都需要有资金周转。

一些农民朋友在老家有自建房,但在城里做生意,看到城里人都可以用房子做抵押来贷款,于是希望也能把老家的这笔资产利用起来。问题是,农村自建房贷款,目前的法律和政策允许吗?

1

国家曾开展农房抵押贷款试点,但目前已截止


2016年3月,国土资源部、住建部、财政部曾联合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保监会,共同出台《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法》,在天津蓟县、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辽宁省铁岭县、开原市等59个县(市、区)进行农房抵押贷款试点。

试点时间曾在2017年底被授权延长一年,到了2018年12月23日,试点期限届满后,国家经审议决定,恢复施行原有的法律规定,即不得用农房抵押贷款。

根据我国现行的《担保法》第三十七条,宅基地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能作为贷款抵押物。

2

农房是农民的私有财产,为何不能抵押?




有人疑问,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不能用来抵押贷款很正常,但农房是农民的私有财产,为什么也不能抵押呢?

这是因为在我国法律当中,有房、地不能分离的原则,用房屋抵押,就等于是连同宅基地一起抵押了。因为一旦违约,单纯处置房屋而不涉及宅基地是不可能的。

3

未来还可能有政策变动吗?

对这几年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进程比较了解的朋友都知道,耕地以前也不能用于抵押贷款,但这几年实施“三权分置”之后,耕地的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离,从而耕地的经营权现在是可以流转和抵押贷款的。



这项改革在前几年是政策先行,但在法律条文方面,直到去年年底,才在新版《土地承包法》当中正式修改了相关条文,在第四十七条规定:

承包方可以用承包地的土地经营权向金融机构融资担保,并向发包方备案。受让方通过流转取得的土地经营权,经承包方书面同意并向发包方备案,可以向金融机构融资担保。

从承包地“三权分置”开始实施,到最终从法律上确定承包地可以抵押贷款,中间最重要的一项工作,就是承包地确权。从去年开始,宅基地“三权分置”也已经开始慢慢落实,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则提出,到2020年底基本完成宅基地确权。因此我们有理由相信,未来几年国家允许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也是有可能的。

当然,国家对于宅基地改革是非常慎重的。2018年底之后没有再继续延期农房抵押贷款试点,也说明这当中还有很多问题尚待解决。不论如何,我们期待2020年会见分晓。

文章来源:土流网、网易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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