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存款质押大家必须知道的常识,别等到存款没了才着急,下面是毒舌财经给大家的分享,一起来看看。
质押贷款管理办法
最近两天时间,渤海银行28亿存款被质押的事情在网上引起了巨大的争议。
从济民可信公布的消息来看,这些存款被用于质押客户完全不知道,而且这些存款一存入银行就马上被用于质押,以此为另一个企业的票据作担保,最终因为一笔5亿元的票据逾期导致济民可信旗下子公司4.5亿存款被划扣才引起了轩然大波。
其实类似这种存款被质押,客户完全不知情的情况并非个例,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就有不少存款被质押的诉讼案件。
这里面就有一个非常典型的案例,2014年6、7月份,顾某因急需资金,然后跟某银行支行行长王某及项某、郑某多次商议,决定以支付高额好处费的方式吸收大额定期存款,再通过伪造银行凭证及相关业务资料办理银行质押承兑汇票的方式骗取银行资金。
2014年9月份到11月份,这些人先以高额贴息为诱饵,吸引一些企业将大额存款存入银行,然后再伪造一些存款单位的印鉴、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以及办理承兑业务所需要的资料,最后在冒充存款单位的股东办理定期存单全额质押。
通过这种方法如法炮制,这家银行支行行长王某等人内外勾结共诈骗银行存款1.5亿元,案发后王某、顾某等人归还银行0.29亿元,这家银行损失1.21亿元。
看完这些案例,相信在银行有大额存款的客户都是心有余悸,毕竟钱存在银行无缘无故被人质押了这是相当悲催的一件事情。
为了防范这种事情的发生,大家有必要去了解一下银行存款质押,只有了解存款质押的基本操作手法才能够防范一些意外情况的发生。
所谓存款质押,简单来说就是借款人以未到期的个人定期存单作质押,从商业银行取得一定金额的人民币贷款,到期由借款人偿还本息的贷款业务。
目前很多银行都有存款质押业务,如果大家在银行有期限比较长的定期存款,可以以这些存款作为担保措施从银行借贷款,这样可以大大增加存款的流动性。
当然并非所有的存款都可以质押,一般情况下,只有那些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未被挂失、未被冻结止付且依法可设定质押的存款才能够被银行所接受。
从实际情况来看,存款质押办理的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时间,而且贷款期限一般不会超过存款剩余的期限。
假如贷款期限超过存款剩余的期限,在存款到期之后贷款一般会自动提前偿还。
另外假如质押贷款出现逾期了,按照借款合同的相关约定,一般逾期超过5天以上银行就可能从存款账户当中自动扣除相应的款项用于抵偿利息或者本金。
由此可见,一旦存款用于质押之后,就不能保证存款100%安全了,最终存款能否安然无恙,关键要看贷款能否正常偿还,如果贷款正常偿还,什么事情都不会发生。
而一旦贷款逾期了,甚至偿还不上了,存款随时会被用于偿还贷款,这时候对于未到期的定期存款就非常不利。
因为银行在划扣存款的时候,是按照提前支取的规则来计息的,而目前绝大多数银行定期存款提前支取利息都只能按照活期利率计息,这无形当中就会造成很大的利息损失。
比如一笔100万的定期存款约定三年期利率是3.85%,到期之后总共的利息是11.55万。
假如客户在存满一年的时候,用这笔存款质押贷了80万的贷款,期限是一年,但贷款到期之后客户没法正常偿还,这时候银行就会从100万定期存款当中划扣80万资金用于偿还到期的贷款。
而这80万未满三年提前支取,按活期利率计算,两年期限总共获得的利息就只有5600元左右,无形当中至少损失了5.6万的利息,这是非常不划算的。
所以大家在用存款进行质押的时候,一定要充分考虑自己的还款能力,如果自己还款能力比较弱,建议大家不要轻易拿存款去质押。
一般情况下存款放在银行是非常安全的,没有客户的许可,银行不会拿这笔存款去做其他事情,更不会随便拿用户的存款去质押为别人办理贷款。
现实当中真正敢动用客户存款去为其他客户做质押的案例很少,只是个别案例,所以大家不用过于担心。
但是不怕一万,只怕万一,所以如何防范自己的存款被质押,也应该引起大家的重视。
至于如何防范存款被质押,目前暂时没有很好的解决办法,如果一些不法分子真的想拿用户的存款去质押了,他们完全可以制造一套假资料,然后通过里应外合把客户的存款质押出去,这时候客户可能就不知道。
对这种特殊情况,大家唯一能做的就是要及时观察自己存款的动态,目前很多银行存款都可以通过APP查看,假如存款被质押了,银行APP上应该会有相应的显示,所以大家可以久不久登录一下银行APP查看存款的动态。
如果APP没法查到,但是大家存款的金额比较大,也可以定期到银行进行查看,现在银行营业厅的自助终端一般也可以查到存款的动态。
在查看动态过程当中,如果发现自己的存款没有经过自己的许可被质押了,大家第一时间要跟银行交涉,如果有必要可以进行报警处理,这样可以最大程度去减少存款损失的可能。
银行存单质押贷款管理办法
2022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会同中国银保监会公开征求对《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办法》设置了承兑余额不得超过承兑人总资产的15%、保证金余额不得超过承兑人存款规模的10%,并缩短票据期限至6个月。限制票据套利的意图十分明显。那么什么是票据套利?为什么会存在套利?票据相关套利又有哪些模式呢?本文对此作简要介绍。
本文纲要
一、何为票据套利
二、票据套利何以存在
三、票据相关的套利模式
一、何为票据套利
本文中将以票据资产为载体,利用与自身或其他载体(如存款等)之间的利率差异,在相关市场进行反向操作而获利的行为定义为票据套利。
其中分为风险套利和无风险套利。涉及银行承兑汇票、银行存款等以银行信用为基础的套利,本文定义为无信用风险套利,将完全对冲利率敞口的套利定义为无利率风险套利,二者都归为无风险套利;反之为信用风险套利、利率风险套利,二者都归为风险套利。
二、票据套利何以存在
票据套利涉及的主体绕不开企业和银行,企业热衷套利可以理解,但是银行明知被企业套利,套利行为却没有消失,银行赔钱让企业套利还不亦乐乎,这一不符合经济学常识的情况何以长久存在?这就要从商业银行的无奈说起。
在介绍商业银行面临的无奈之前,我们先来探讨一个问题。
(一)银行一定赔钱吗?
银行赔不赔钱,要从多个角度来分析。
首先,我们知道绝大部分商业银行都已实现FTP内部转移定价,因此,分支机构的存贷款等各项业务,均分别定价、各自核算。
举例说明:A银行某分行吸收1年期存款的利率为3%,总行FTP定价为3.5%;1年期贷款的利率为5%,总行FTP定价为4.5%;不考虑风险资产占用费、税收等各项成本,这家分行的毛利润并不为5%-3%=2%,而是按照存款FTP利差和贷款FTP利差计算,因此该机构的利差收益为3.5%-3%+5%-4.5%=1%,实际毛收益只有1%。放在票据套利中,以常见的存款和票据套利为例,表面上来看存款利率3.5%,票据贴现利率3%。企业赚取了0.5%的收益,银行损失了0.5%。但是该银行分支机构的吸收存款FTP可能为3.55%,票据贴现FTP可能为2.95%,该分支机构不仅未损失毫厘,反而小赚0.1%。
其次,我们从一家银行整体来看,该银行也未必有实质损失。贴现所得票据有机会在信贷宽松时期直接以超低利率在二级市场卖出,同时吸收的存款也有机会以更高的利率投资其他项目。
因此,票据套利对于商业银行来说,赔钱不是必须的,对于分支机构尤是如此,但是套利行为降低了银行整体的利润是肯定的。
(二)银行为什么愿意忍受利润的降低?
在KPI大行其道的今天,商业银行自然不能免俗,对于分支机构的考核种类繁杂,与票据套利相关的就有存款规模、开票规模、贴现规模甚至贴现户数等,不一而足。
虽然,一家机构的经营永远是利润第一,但是这些KPI指标如果不能完成,将直接影响到分支机构的奖金规模并最终层层传递直到个人。因此,那些能够完成利润指标,但其他指标严重拖后腿的机构只能默许套利行为的发生。这也是为什么我们可以看到不同的机构套利业务差异很大,甚至同一机构的不同分支对套利业务也是态度不一。
那么,银行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KPI指标?这涉及到商业银行自身的经营战略,监管机构的监管指标等等,这超出了本文的讨论范围,这里不做赘述。
三、票据相关的套利模式
了解了银行面临的无奈,再加上企业的盈利冲动也就明白了为什么票据套利可以持久存在,接下来,我们来看几个曾出现在市场上、结构相对简单的票据套利模式。
(一)无风险套利
1、票据质押换开
所谓票据质押换开是指,相关企业将自身持有的零散、低信用银行承兑汇票(质押优质商票情况很少见)质押给商业银行并在该银行承兑开票,然后在开票行或其他行办理贴现。票据二级市场因为市场化程度已经很高,市场具有几个明显特征:一个是,票据面额的歧视金字塔,即票据面额越小往往利率越高,面额越大利率反而越小;第二个是低信用银票和高信用银票流动性差异明显、信用利差显著,有时,二者利差甚至可以达到上百BP。
票据质押换开业务本质上充分利用了票据二级市场存在的特性,将流动性差、面额零散、利率高的银票转化为面额整、流动性高的银票,初衷是为持票企业解决低质票据流动性差、融资难的问题,但被部分专注套利的企业利用,从中赚取了大量信用利差和流动性利差,在特殊情景下,回报可以达到惊人地步。
2、存单质押开票
存单质押开票,主要是指企业购买结构性存款或其他特性相似产品,并将存单等质押给商业银行充当承兑保证金开具票据并办理贴现,分为利息前置型套利和非前置型套利。前置型套利,不占用或仅占用1天企业资金,常见到“中介”背景企业的身影;非前置型套利需占用企业一定比例资金,常见到大型企业身影。
(1)利息前置型存单质押套利
例如:企业A向B银行购买1亿元1年期结构性存款,前置利率3.5%,质押开票后由持票企业向B或C银行办理贴现,贴现利率3%。对于利息前置,常见的操作模式就是将开票面值提高到等于存款本金+利息,即1.035亿(不考虑计息规则),贴先后持票企业可获得约1.0040亿,该笔套利交易,相关企业共获得大约40万元收益,并且没有额外现金流占用。对于B银行来说,敞口占用和风险资产耗用为零,没有实际风险。
(2)非利息前置型存单质押套利
例如:企业A向B银行购买1亿元1年期结构性存款,利率3.5%,质押开票后由持票企业向B或C银行办理贴现,贴现利率3%,因为利息后置,贴先后持票企业可获得约9700万,相关企业实际占用资金300万元,1年后存款到期回报350万元,扣除贴现利息300万元,实际收益50万元,年化收益率约16.67%。对于B银行来说,敞口占用和风险资产耗用为零,没有实际风险。
3、票据+黄金租借套保套利
票据+黄金租借套保是指涉金企业通过质押银票向商业银行租借黄金并卖出,同时签订衍生品协议锁定远期购金价格。黄金租借套保业务初衷是商业银行盘活无息资产赚取一定收益、丰富业务品种,同时满足部分涉金企业经营租赁需求、增加涉金企业融通资金的渠道(该业务企业不上贷款卡、一般按照交易性金融负债处理,银行也不计入信贷投放、但要比照信贷投放管理)。
但在信贷偏紧、票据利率较高时,敏锐的市场参与者发现了其中的套利机会。例如,市场票据贴现利率为5.5%,持票涉金企业A将所持票据包质押给银行B并办理黄金租借并套保,租借费+套保打包价格5%,则企业A赚取0.5%的收益。
(二)风险套利——期限不匹配的存单质押开票
随着对存款利率尤其是结构性存款利率管理的加强,在票据利率没有大幅下降时期,同期限存单质押套利空间开始收窄甚至消失,为了应对这一情况,市场自发创新了期限不匹配的存单质押开票业务,通过延长期限的方式提高存款利率,产生套利空间。
由于存款期限远大于票据期限,导致票据到期后需要滚动操作即再次质押承兑开票并办理贴现。该模式对于企业来说存在远期利率风险和滚动操作“换档期”的流动性风险。对于商业银行来说,当企业未来滚动操作“换档期”出现流动性风险时面临的一系列风险。例如,企业购入三年期结构性存款,存款利率3.5%,质押开具1年期票据并办理贴现,贴现利率3%,待一年后票据到期,此时,市场票据贴现利率可能上涨至4%,则第二次操作贴现时将面临亏损。同时,因为1年票据到期后,存单并未到期,企业需要筹措资金偿还票款。
承兑保证金并非新鲜事物,初衷是商业银行针对不同信用等级客户收取的“风险敞口”,在降低银行面临的信用风险的同时,便利企业的支付需求。存单质押开票套利不过是市场参与者对传统银行承兑业务的过度“开发”。
可以看出,被套利产品初衷均是在商业银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便利企业的支付、融资等,但在不同市场工具利率变化不同步下产生了套利空间而被市场参与者利用。
事实上,企业通过票据和上述工具进行套利并不是普遍现象,且仅存在少数市况下,但因一些片面、过度放大事实的负面评价,给票据市场带来了一定的声誉风险。随着监管机构和票据市场基础设施对票据市场相关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可以推动票据市场更高质量的发展,更好服务实体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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