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了!国管公积金实行二套房“认房又认贷”,下面是央视新闻给大家的分享,一起来看看。
北京 二套 公积金贷款
12日,国管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进一步优化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自4月15日起(网签日期),对二套房贷款实行“认房又认贷”,二套房首付比例调整为最低六成且最多贷60万元。此次新政具体有哪些变化?一起来看↓
变化一
账户连续缴存半年以上方可申请贷款
贷款申请条件的调整,是新政的第一个变化。
根据规定,借款申请人申请贷款时应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或经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资金中心)审核同意,处于缓缴、封存或者退休销户状态的缴存职工。
同时,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政策性贴息贷款。
变化二
二套房认定“认房又认贷”
和此前北京市属公积金一样,此次国管公积金中心也将二套房的认定标准调整为“认房又认贷”。
新政规定,借款申请人家庭(包括借款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北京市无住房且夫妻双方名下无住房贷款记录(包括商业性住房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按首套住房贷款政策办理。
借款申请人家庭在本市无住房且名下仅有1笔住房贷款记录的,以及在本市仅有1套住房且名下无住房贷款记录或仅有同一套住房贷款记录的,按二套住房贷款政策办理。换句话说,曾经贷款买过房,无论是商贷还是公积金贷,现在卖小买大,从4月15日起按二套房认定。
被认定为二套以上住房的,不予贷款。
变化三
二套房最多贷60万
首付款方面,根据规定,借款申请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购房总价的20%;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之外的首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购房总价的30%;购买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购房总价的60%。借款申请人购买存量房屋的,购房总价以房屋评估值和购房合同总价两者中较低者为准。
贷款额度方面,首套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120万元,执行贷款基准利率;二套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贷款利率为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
此外,在保证借款申请人基本生活费用的前提下,根据借款申请人所申请贷款金额、期限及适用利率,按等额本息还款法计算的月均还款额不应超过借款申请人月收入的60%。
同时,贷款期限不得超过25年,最长可计算到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最高不得超过65周岁。
不变
支持购买政策性住房
和以往一样,新政也再次强调要支持职工购买政策性住房。
职工购买政策性住房的,确定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时不考虑缴存余额、缴存年限、配偶缴存情况及调节系数等因素。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包括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住房)申请贷款,按首套住房贷款政策办理;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等政策性住房申请贷款,按借款申请人名下实际住房和贷款情况确定贷款适用政策。
购买政策性住房办理贷款实行自动阶段性担保。材料齐备的,从申请到发放的办理周期不超过8个工作日。
优化
申请贷款无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等
对国管公积金缴存职工来说,好消息就是进一步精简证明材料。
借款申请人申请贷款时,只需携带身份证明、婚姻证明、购房首付款证明等材料原件,无需提供复印件;
借款申请人一方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无需提供《住房公积金个人查询单》;
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转入资金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无需提供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部队转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不满足相关规定的,提供转业证,无需提供其原所在部队开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此外,借款申请人到贷款经办银行网点办理贷款申请手续时,自愿选择开通EMS免费邮寄《借款合同》服务的,贷款发放后不必到银行网点领取,实现贷款办理“只跑一次”。
▌本文来源:北京晚报、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网站
公积金可以二次贷款买房吗
来源:合肥发布
4月7日,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恢复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各相关单位、缴存人:
根据住建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的通知》(建金〔2015〕15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资金运行情况,自2023年4月10日起恢复我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符合条件的省外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参照《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省内异地贷款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附件:《关于恢复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的通知》政策解读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4月7日
附件
《关于恢复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的通知》
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和过程是什么?
答:在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下,为更好体现住房公积金保障作用,支持异地缴存职工在我市购房的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经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3年4月10日恢复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
二、恢复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的依据和意义?
答:为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的通知》(建金〔2015〕15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资金使用情况,在充分考虑资金流动性风险后,《通知》将对支持异地缴存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起到积极作用。
三、职工在哪些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可在我市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
答:我市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对缴存地没有限制。
四、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需要哪些条件?
答:我市(含四县一市)户籍的异地缴存职工本人在合肥(含四县一市)购买自住住房,凭缴存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及明细,可以向我市购房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异地贷款,贷款条件与我市缴存职工一致,其中购买新建商品房详见《新建商品房住房公积金担保贷款申报表及须知》,购买二手房详见《二手房住房公积金担保贷款申报表及须知》。
五、办理贷款相关表格如何获取?
答:贷款相关表格等可进入gjjzx.hefei.gov.cn 网址,通过网页右下角“安徽政务服务网-合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窗口”点击对应事项,选择申请材料,在材料填写样本中下载使用。
信息来源: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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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北京 二套 公积金贷款(公积金可以二次贷款买房吗)":http://www.ljycsb.cn/dkzs/1139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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