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管公积金贷款人 个人不再承担二手房评估费,下面是中国网给大家的分享,一起来看看。
公积金 贷款 评估费
继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宣布借款申请人无需再缴纳二手房评估费后, 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日前也发布通知,明确国管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申请人,也不再承担二手房评估费用。
通知提出, 为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优化营商环境,减证便民,切实减轻借款申请人的负担,自2019年9月16日(含)以后发放的二手房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申请人不再承担房屋评估费用,且无需再提供《二手房估价报告》,改由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会同贷款经办银行进行内部核查。
由于执行时点定在2019年9月16日,通知明确,有部分已经交纳二手房评估费用的借款申请人,可以获得退款。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将对符合时限要求的借款申请人已交纳的房屋评估费用逐一核实,核实无误后,委托贷款发放银行将评估费用全额返还至借款申请人贷款还款账户,并短信通知借款申请人。或者,借款申请人可携带身份证明,前往本人贷款发放银行办理评估费用返还登记。
需要提醒注意的是,借款人只有属于这两种情形的方可以退还二手房评估费: 2019年9月16日之前申请贷款,放款时间为2019年9月16日(含)之后的贷款;以及 2019年9月16日之后申请贷款,放款时间也为2019年9月16日(含)之后的贷款,借款申请人已交纳的房屋评估费可以退还。
但若借款人属于2019年9月16日之前申请贷款且放款时间也在2019年9月16日之前的,则已交纳的房屋评估费不予退还。
公积金贷款需要评估费吗
原标题:公积金贷款取消担保服务费 二手房评估费最高收费标准下调900元
本报讯 (记者朱开云)今后,北京公积金贷款将不再收取担保服务费;买二手房用公积金贷款,除了不再需要支付担保服务费,贷款评估费也大幅下调了。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昨天发布惠民政策,从明天起,即10月1日起,申请公积金贷款,缴存人不需支付担保服务费,二手房评估费的最高收费标准也从1500元/件下调为600元/件。
缴存职工最多可少花上千元
据了解,目前北京公积金的缴存职工已经达到约700万人,公积金贷款由于利率低等惠民政策,受到广大缴存职工的青睐。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北京推出新政,是为了进一步惠及民生,更好地为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服务。
专家介绍说,以往通常情况下,公积金贷款常见的担保方式为北京市住房贷款担保中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抵押担保。其中担保中心担保涉及担保服务费,担保费收费标准为,贷款额度的千分之三,最低收费300元。而二手房的评估费则按照评估价值的千分之三收取,最低收费300元,最高1500元。
公积金中心这位负责人表示,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今后,缴存人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所购房屋在预抵押登记(或抵押登记)办理之前,可以由北京市住房贷款担保中心为缴存人提供阶段性担保,缴存人不需支付担保服务费。
这意味着,缴存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将免除了少则数百元,多则上千元的担保服务费。
同时,根据公积金中心此次的新政,二手房评估费的最高收费标准也从1500元/件下调为600元/件。缴存职工如果是购买二手房用公积金贷款,将又节省了一笔费用。
明天起新受理的贷款开始执行新政
此外,此次公积金中心还引入评估竞争机制,选用北京市国盛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华源龙泰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北京康正宏基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北京中资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杜鸣联合房地产评估(北京)有限公司、北京银通安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共6家具有一级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为缴存职工提供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
公积金中心表示,此次调整贷款相关费用是以受理日为政策执行始点,也就是说,从明天起新受理的贷款,缴存人不再支付担保服务费,且二手房评估费的最高收费标准下调为600元/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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