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奇霖:如何理解央行下场购买小微企业贷款,下面是金融界给大家的分享,一起来看看。
央行购买对小微企业贷款
粤开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研究院院长李奇霖
2020年6月1日,央行联合其他四部委,发布了《信用贷款支持通知》,宣布人民银行将通过创新货币政策工具使用4000亿元再贷款专用额度,购买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发放普惠小微信用贷款的40%,以促进银行加大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投放,支持更多小微企业获得免抵押担保的信用贷款支持。
对此,我们的评论如下。
1、直接购买普惠小微信用贷款的手段,更像是新型的“降准”,与再贷款有较大不同。
与再贷款相比,直接购买普惠小微信用贷款有两大好处(差异):
一是更具主动性,再贷款是一个被动的政策工具,传统的支小再贷款,实行“限额管理、余额监控”,由银行发起,将合格抵押品质押给央行,央行再回应,释放流动性给银行。
如果银行不需要,那么央行设立的再贷款额度将无法发挥支持实体的作用。但现在,央行是主动下场购买贷款,主动运用再贷款额度。
二是直接购买,对银行来说,能获得没有任何成本的资金。传统的再贷款,本质上是一个信用贷款或抵押贷款,银行需要支付给央行利息,银行赚取资产端的收益率和再贷款利率之间的利差。
而直接购买这个过程,按照已有的信息来看,银行按原金额还给央行,无需给央行支付利息,本质上是一个“无偿使用”的流动性支持,类似于一种新型的“降准”工具。
但与降准不同的点在于,降准是先给银行流动性,然后鼓励银行支持实体,有可能央行降准释放了100亿的资金,但银行最终只放了20亿给实体,有80亿进入了金融市场。
但购买小微贷款,是银行先给小微企业投放贷款,形成存量贷款资产后,央行再投放免费的流动性。如果银行放了400亿,有100亿的贷款符合央行要求,那么央行就投放100亿。
这个过程,一具有激励效应,之前再贷款,银行赚取的是小微企业贷款与再贷款之间的利差,而现在银行不用支付任何成本,能完全获得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益更高。
换言之,直接购买小微贷款既能帮助降低银行的负债成本,补充银行流动性,也能激励银行增加对小微企业的贷款支持,促进宽信用。
二能有效防范脱虚向实,释放多少流动性,实体就获得了多少流动性支持,比单纯的降准更能支持实体经济,是纯粹的宽信用工具。
2、央行的安排,与海外央行创造的货币政策工具相比,要更加合理,央行基本不承担风险。
按理而言,央行下场购买贷款资产,贷款资产的所有权应该是转移给了央行(央行是通过SPV的模式,通过持有SPV来间接持有),央行应该自负盈亏,获得贷款收益权的同时,承担贷款资产的损失。
但根据现有的安排,央行让渡了贷款资产收益的所有权,同时也将贷款资产损失的可能性转移给了商业银行,央行既没有收益,也不会发生亏损。
这个过程,就有点像:你从地摊买了苹果,然后你把苹果给了地摊摊主,告诉他,我把吃苹果的权利让给你,苹果如果是坏的,那是你的责任。
如果按这样理解,央行创造的货币政策工具,完全就是给银行红利,根本不像再贷款,更像是“新型的降准工具”:银行先贷款,央行再降准。
3、该工具的出现,是央行落实政府工作报告的要求,也是宽信用的要求。
按照我们前面对该手段的分析,我们可以发现,直接购买小微企业贷款实际是一个直达实体经济的过程,这与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创造直接支持实体经济工具”的要求是一脉相承的,可以看做是央行对政府工作报告这一要求的落实。
同时,这也是央行为提高货币政策传导效果所使用的手段。
在今年1-4月份,央行曾经利用宽货币,释放流动性的方式来达到宽信用的目的。
这种手段从效果来说,是不错的。最直观的,债券融资在3月、4月连续两个月的增量都超过了9000亿,社融增速也从2019年年底的10.7%大幅抬升至12%。
但这个过程有比较明显的问题是,金融市场加杠杆过于盛行。
虽然传统上,金融机构利用借隔夜资金,来购买更高收益债券,加杠杆获得套息收益的行为是正常的策略选择,但这个策略对流动性和资金面宽松要求很高。
一旦宏观经济环境要求央行宽松的幅度变弱,减少流动性供给,资金面就有可能因为流动性供给的减少而出现明显的收紧,过去借隔夜加杠杆的投资者因为加杠杆难度上涨,收益下降,会主动平掉头寸。
这时债券市场就会出现比较大的动荡。这是央行不愿意看到的,因为央行的希望是金融市场平稳运行,充分发挥对实体的支持。
因此,对央行来说,利用投放流动性、压低货币市场利率来宽信用的手段,存在弊端,需要时不时的扰动资金面,加大资金面的波动,来打击债券市场加杠杆的风气。
现在,利用创新性的货币政策工具,直接下场购买小微企业贷款,不经过金融市场,则可以规避这一弊端,在实现宽信用的目标的同时,还不会让金融市场加杠杆的策略过于盛行。
4、该工具对债偏利空。
直观来看,这一手段至少给银行提供了流动性支持,是一个释放基础货币的过程,这对债市看似是利好。
但与过去“从宽货币到宽信用”的方式不同,这一手段是先宽信用再宽货币的过程,其产生的激励效应会提振社融和M2增速,尤其是提高对小微企业的贷款支持。
债市能从这个流动性投放过程中受益多少可能相对有限。
另一方面,这一直接跳过宽货币,而实现宽信用目的的货币政策工具创设,其实标志着央行的货币政策重心已经明显转移至宽信用这一端。
虽然根据政府工作报告,降准降息还会有,宽松的货币环境还没有终结。但对债市而言,最好的货币环境已经过去。
货币政策在1-4月份是明显的救急模式,实体需要流动性来挽救企业的资产负债表,央行直接放水是最好最及时的选择、
而现在,国内大部分行业基本恢复正常的经营,资产负债表的风险减弱,继续保持“投放流动性”救急的模式,不可取。
配合财政,刺激需求,宽信用才是央行目前最重要的目标。在这种诉求下,央行的货币政策模式可能已经回归2019年的相机抉择。
由于单纯的宽货币已经结束,债市单边下行的过程也已经结束。在宽信用和宽货币的组合下,债市将是震荡市,螺蛳壳里做道场将是投资者接下来获取收益的常态。
本文源自金融界网站
2020年小微企业贷款
行业动态
为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支持力度,深入落实好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政策,助力稳住经济大盘,近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支持力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于2022年第四季度到期的小微企业贷款,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按市场化原则与企业共同协商延期还本付息。
《通知》明确,对于2022年第四季度到期的、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暂时遇困的小微企业贷款(含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最长可延至2023年6月30日。延期贷款正常计息,免收罚息。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及时调整信贷管理系统,不单独因疫情因素下调贷款风险分类,不影响征信记录,并完善贷款延期还本付息相关尽职免责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创新延期贷款产品和服务,强化金融科技赋能,提前对接企业延期需求,为企业提供差异化贷款延期方式、线上续贷产品和贷款延期线上办理渠道。在有效防控风险的前提下,对于缺乏部分材料的贷款延期申请可“容缺办理”,事后补齐。同时,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及时公示办理条件、所需材料、办理流程及办理时限,提高小微企业办理贷款延期的便利度。
为充分调动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积极性,《通知》提出,人民银行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保持银行体系流动性合理充裕;金融监管部门落实好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等差异化政策;各级财政部门在考核国有控股和参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2022年经营绩效时,应充分考虑延期还本付息政策的影响,给予合理调整和评价。同时,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有贷款延期需求的企业延长担保期限,继续提供增信支持。
下一步,人民银行等六部门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政策协同,畅通政策传导渠道,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快落实《通知》要求,并强化政策实施效果跟踪监测,确保政策取得实效。
中国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支持力度的通知
2020年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人民银行等部门出台实施了中小微企业贷款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政策,有效缓解了中小微企业资金周转压力。为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支持力度,深入落实好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政策,对于2022年第四季度到期的小微企业贷款,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按市场化原则与企业共同协商延期还本付息。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
(一)合理确定贷款延期及还款安排。对于2022年第四季度到期的、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暂时遇困的小微企业贷款(含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下同),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借款人按市场化原则共同协商延期还本付息,延期贷款正常计息,免收罚息。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最长可延至2023年6月30日。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借款人生产周期及资金回笼周期等,合理确定延期贷款的到期日及结息方式,避免集中到期。
(二)落实好延期贷款风险分类规定。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及时调整信贷管理系统,不单独因疫情因素下调贷款风险分类,不影响征信记录。
(三)建立健全尽职免责制度。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完善贷款延期还本付息相关尽职免责规定,增强可操作性,在有效防范道德风险的前提下,对基层信贷人员因办理贷款延期形成的不良贷款,免于全部或部分责任。
(四)及时完善担保制度安排。延期贷款涉及担保的,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与企业、担保人等协商处理,根据商业原则保持有效担保安排或提供替代安排。
二、不断提升金融供给的精准性,更好满足小微企业贷款延期需求
(五)创新延期贷款产品和服务。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小微企业所属行业、交易场景等特点,提供差异化贷款延期方式,推广主动授信、随借随还贷款模式和线上续贷产品,满足小微企业灵活用款需求。鼓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适当下放贷款延期审批权限,提高审批效率。
(六)强化金融科技赋能。鼓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利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升企业评级及风险控制水平,精准识别优质客户。对于符合延期还本付息条件的小微企业,要主动通过短信、微信等形式提前对接企业延期需求。鼓励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手机客户端应用软件(APP)等电子渠道,为借款人提供贷款延期线上办理渠道。在有效防控风险的前提下,对于缺乏部分材料的贷款延期申请可“容缺办理”,事后补齐。
(七)积极对接小微企业新增融资需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及时摸排小微企业新增融资需求,改进尽职免责、内部资金转移定价、绩效考核等内部政策安排,优化贷款审批流程,及时、高效增加小微企业信贷投放。
三、完善配套政策,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贷款延期提供支持
(八)加大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资金支持力度。对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因执行延期还本付息政策产生的流动性问题,人民银行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保持银行体系流动性合理充裕。继续发挥好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作用,支持包括延期贷款在内的普惠小微贷款稳步增长。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通过信贷资产证券化等方式,盘活存量信贷资源。继续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小微企业金融债券,严格规范募集资金使用管理。
(九)发挥差异化金融监管政策的引领作用。金融监管部门落实好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等差异化政策。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优先安排小微企业不良贷款核销计划,确保应核尽核。用好批量转让、资产证券化、重组转化等处置手段,提高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处置效率。
(十)完善绩效考核和风险缓释机制。各级财政部门在考核国有控股和参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2022年经营绩效时,应充分考虑延期还本付息政策的影响,给予合理调整和评价。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有贷款延期需求的企业延长担保期限,继续提供增信支持。支持具备条件的地区设立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实施延期还本付息政策提供风险分担。
四、强化政策实施效果跟踪,推动政策直达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主动下沉服务,多渠道了解借款人真实经营状况并提供相应的贷款延期服务,避免盲目限贷、抽贷、断贷。充分利用营业网点、门户网站、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途径进行政策宣传解读,扩大政策的知晓度和覆盖面,及时公示办理条件、所需材料、办理流程及办理时限,提高小微企业办理贷款延期的便利度。人民银行将会同银保监会对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贷款延期还本付息业务情况进行定期监测。
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银保监会各派出机构和各级财政部门、发展改革部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协同,强化政策传导,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提升辖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小微企业服务能力。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要会同银保监会派出机构密切关注辖区内延期贷款到期和信贷资产质量变化情况,强化信贷风险防控,确保政策取得实效。
中国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市场监管总局
2022年11月8日
内容来源:中国人民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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