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报-LPR下调后是否该提前还贷,下面是劳动报给大家的分享,一起来看看。
贷款的定价基准转换是什么
■劳动报记者 叶赟
本报讯 “听说这两天房贷利率又降了,我到底要不要提前还款呢?”8月22日,1年期LPR降至3.65%,5年期以上LPR降至4.3%,下调了15个基点。这就意味着全国首套房贷利率最低降至4.1%,创下历史最低记录。而摆在许多购房还贷一族面前的问题是:眼下是否该借机提前还贷呢?
咨询提前还贷者变多
自今年以来,随着LPR的多次下降,越来越多的购房者考虑加入提前还贷的行列。
记者从上海几家银行获悉,今年以来,前来咨询提前还贷的市民不少,一些线下网点的单月还款金额比此前相同时期也有所增长。
“以前觉得手里有点‘余粮’才更安心,但如今理财收益越来越低,房贷压力却只增不减,倒不如提前还一部分房贷减轻自己的压力。”市民王先生表示。
通常情况下,个人住房贷款一般以5年期以上LPR作为定价基准。根据不同城市的规定,房贷利率的定价会在LPR的基础上,加减一定的基点。
上海地区某股份制银行按揭贷款经理称,此前上海地区房贷利率为首套4.8%、二套5.5%,在本月LPR报价发布后,将同步下调15个基点,即首套房4.65%、二套房5.35%。
并非立马就省钱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在LPR下降后,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客户的利率并不会马上下调。正在还贷的购房者能否享受到降息,还要看当时是否选择LPR转换形式计息。
2020年8月,大批银行开启房贷利率批量“换锚”,将此前浮动利率统一转换为LPR,当时购房者有两个选择,一是将存量浮动利率贷款的定价基准转换为LPR,二是转为固定利率。
从转换时点至此后的第一个利率调整日(重定价日)房贷利率保持不变,由于大部分银行规定的存量房贷重定价周期为一年,重定价日多为每年1月1日或放贷日,例如购房者的贷款是2019年8月15日发放,那么每年的1月1日或者8月15日就是重定价日,而当时选择了固定利率的购房者,房贷利率则与LPR调整无关。
提前还贷还需综合考虑
那么,提前还贷真的划算吗?房贷是否提前还款是一个重大的决策,需要购房者根据自身的不同情况从几个方面进行考量。
首先看申请贷款当时的利率处于什么水平,如果当时的利率水平已经高出现有的按揭贷款利率,那么可以考虑提前结清贷款。如果当时申请的贷款利率水平低于现行按揭贷款利率——比如公积金贷款或公积金组合贷款——那么可以考虑不做提前还款。
其次,是看提前还款的资金来源,如果自身有一部分闲置资金并且在一段时间内没有明确用途的,可以考虑用来提前还款。如果自身没有较多的闲置资金,或在未来的一段时间有较大开销计划的,则没有必要考虑提前结清贷款。
“判断是否需要提前偿还个人贷款最直接的方式是看投资收益是否可以覆盖贷款利息。”复旦大学金融研究院兼职研究员董希淼说,若投资收益率高于贷款利率,则可考虑将资金更多用于投资;反之则可以考虑部分或全部偿还贷款。
当然他提到,购房者还需要为自己生活、养老及日常支出留足资金。就目前的情况看,贷款利率有下行的趋势,提前偿还贷款还需要慎重考虑。
贷款利率定价应综合考虑
本报记者 刘 琪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相继推出贷款利率管制全面放开、改革完善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形成机制、建立存款利率市场化调整机制等一系列改革举措,利率市场化改革逐步深化,社会综合融资成本显著降低。今年8月末,企业贷款利率创有统计以来新低。
“近十年的利率市场化改革总体遵循‘先贷款、后存款;先长期、大额,后短期、小额’的既定思路展开。”东方金诚首席宏观分析师王青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以LPR改革为核心,一系列改革举措有效提升了央行货币政策传导效率,有效破解了市场利率和贷款利率“两张皮”问题。
LPR改革释放红利
企业贷款利率创新低
改革完善LPR形成机制是近十年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重要一步。
2019年8月20日,改革完善LPR形成机制正式实施。改革后的LPR由报价行根据对最优质客户实际执行的贷款利率,综合考虑资金成本、市场供求、风险溢价等因素,在MLF(中期借贷便利)利率的基础上市场化报价形成。
在该改革前,尽管我国贷款利率上、下限已经放开,但仍保留存贷款基准利率,存在贷款基准利率和市场利率并存的“利率双轨”问题。银行发放贷款时大多仍参照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特别是个别银行通过协同行为以贷款基准利率的一定倍数设定隐性下限,对市场利率向实体经济传导形成了阻碍。
“LPR改革建立了‘市场利率+央行引导,向LPR传导,再向贷款利率传导’的机制,使得贷款利率调整能够及时体现货币政策取向,显著改善了传导效率。”王青表示,新的LPR在原有的1年期一个期限品种基础上,增加5年期以上期限品种,前者主要为企业短期贷款利率提供定价参考,后者则是包括居民房贷在内的各类中长期贷款的利率定价基础。这也为人民银行根据实体经济及房地产市场运行状况实施灵活的差异化调控提供了重要政策工具。
中信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明明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改革完善LPR形成机制,在解决“利率双轨”问题的同时,还加深了LPR的市场化程度,促进实体经济融资成本降低。
LPR改革后的首期报价,1年期品种为4.25%,5年期以上品种为4.85%;今年9月份的最新一期报价,1年期及5年期以上LPR分别为3.65%、4.3%。
随着LPR改革效果逐步释放,市场利率向贷款利率的传导效率提升,带动企业贷款利率下降。LPR改革以来,企业贷款利率从2019年7月份的5.32%降至2022年8月份的4.05%,创有统计以来最低水平。
存款利率市场化机制逐步健全
激发实体经济信贷需求
在LPR改革红利持续释放的同时,存款利率市场化改革也稳步推进。
2021年6月份,人民银行指导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优化存款利率自律上限形成方式,由存款基准利率乘以一定倍数形成,改为加上一定基点确定。这既维护银行存款利率的自主定价权,也有利于引导降低中长期定期存款利率,优化定期存款期限结构,促进市场有序竞争,提高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可持续性。
由于存款市场竞争激烈,在实际执行中,很多银行的定期存款和大额存单利率接近自律上限。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市场利率有效传导。今年4月份,人民银行指导利率自律机制建立了存款利率市场化调整机制,自律机制成员银行参考以10年期国债收益率为代表的债券市场利率和以1年期LPR为代表的贷款市场利率,合理调整利率水平。
王青表示,该机制的核心是将商业银行存款利率与1年期LPR报价和10年期国债收益率联接起来,推动货币政策更加有效地向存款利率传导,进一步解决了存款利率难以随市场利率及时有效调整的问题。这将有效降低银行存款成本,增加报价行下调LPR报价加点的动力,进而降低企业和居民融资成本,激发实体经济信贷需求,以宽信用助力稳增长。
随着存款利率市场化机制的逐步健全,2022年9月中旬,国有商业银行主动下调了存款利率,带动其他银行跟随调整。其中,很多银行还调整了存款挂牌利率,这是自2015年10月份以来第一次。
人民银行称,这是银行加强资产负债管理、稳定负债成本的主动行为,显示存款利率市场化改革向前迈进了重要一步。
明明表示,9月份存款利率整体调降的幅度为10个基点,但是定期利率下调幅度普遍大于活期存款。华夏、恒丰等8家银行3年期、5年期定期存款利率下调幅度显著大于1年期。非对称调降存款利率,一方面优化了银行存款结构,稳定和改善了银行的负债成本;一方面传导至贷款利率端,为后续5年期以上LPR报价下调提供了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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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贷款的定价基准转换是什么(贷款利率定价应综合考虑)":http://www.ljycsb.cn/dkzs/1120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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