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态调整住房限购范围、发补贴、降首付……多城市调整购房政策,下面是央广网给大家的分享,一起来看看。
今年买房贷款有什么政策
央广网北京2月7日消息(记者门庭婷)2月6日,武汉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通知提到,支持居民家庭合理住房消费,结合房价和新房库存情况动态调整住房限购范围。在武汉市住房限购区域购房的居民家庭可新增一个购房资格,在非限购区域拥有的住房不计入居民家庭购房资格认定套数,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限购区域购买首套住房的可实行购房资格“承诺办、容缺办”。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分析认为,武汉购房政策具有非常好的标杆性,是降首付降利率的双降政策后,又一种购房政策的思路和模式。此类做法值得全国各地的学习,尤其是要从“以旧换新”“以小换大”“多孩家庭”等住房改善的角度出发,优化限购区域的政策,促进住房消费市场的提振。
不断优化,山东3市调整购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在武汉提出“动态调整住房限购范围”前,大部分城市还是以发放购房补贴、降低首付比例、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等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发展。
2月6日,威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消息显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由30%下调至20%。同时,提高多孩家庭贷款额度。有未成年子女的二孩及以上家庭购买自住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提高10万元。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缴存时限由连续足额缴存12个月放宽至6个月。商转公贷款取消办理商业住房贷款不超过三年的限制,调整为取得房屋不动产权证后即可申请。此外,新市民、青年人等无房职工租房提取公积金的额度由每人每年最高9600元提高到12000元。
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消息显示,自2023年2月4日起,符合国家政策生育二孩、三孩及以上的职工家庭,在临沂市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二孩家庭提高10万元,三孩及以上家庭提高20万元。商转公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同时,所购住房为临沂市范围内购买的普通自住住房,不论是首套房还是二套房,均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至20%。
东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消息显示,自2023年2月4日起,职工家庭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的,贷款额度由一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30万元调整为40万元,两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50万元调整为60万元。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为20%;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由40%降低为30%。同时,月还款额与月收入比上限由50%提高到60%。
据山东省统计局数据显示,2022年前11个月山东省商品住宅销售面积为8959万平方米,同比下降21%,成交均价8593元/平方米,同比下降1.5%,量价齐跌。
中指研究院分析指出,2022年以来,山东各地房地产政策不断优化,但政策效果尚不明显。预计2023年山东房地产市场挑战与机遇并存,短期内楼市压力仍较大,而经过多轮市场调整,山东各地房地产市场基本回归理性,预计今年将逐步趋稳。
因城施策,多地发放购房补贴、千万购房消费券
近期,监管部门多次出台利好政策,从需求端到企业端,政策力度不断加大,除了降低首付比例、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等措施外,也有不少城市开始发放购房补贴。
2月6日,哈尔滨市政府日前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哈尔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根据《措施》,允许异地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在哈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且和在哈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同等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非哈市户籍的个人在9区购买首套或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给予1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农业户籍购房首套或二套,给予3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
同时,对与在哈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服务协议,购房前已缴纳6个月以上社保并纳入社保系统管理的且处于存续状态的,以及自主创业、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各类人才(无户籍限制),按照博士毕业生10万元、硕士毕业生5万元、本科毕业生及大中专毕业生3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补贴资金由市财政承担。
2月4日,宁波市海曙区委宣传部官方微信公众号显示,海曙区首次推出千万购房消费券,上述活动为期一周(自2月4日至10日),期间购买海曙区新建商品住宅(不含办公、商业、车位),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的购房人,房价在300万元以内的可获10万元消费券,300万-500万元的送15万元,500万元以上的送18万元。购房者凭券在海曙区指定商家购买汽车、家电,三个月内有效。如消费券总额能覆盖所有网签对象,按相应档次赠送,根据剩余额度酌情开展第二轮活动;不能覆盖所有网签对象,由区住建局委托公证机构摇号。如退房,未使用的消费券失效,已使用的需等额退回指定账户。
中指研究院指数事业部市场研究总监陈文静也曾表示,预计2023年,在“房住不炒”基调下,供需两端政策均有继续优化空间,政策力度有望进一步加强,核心一二线城市特别是核心二线城市,政策优化空间较大,如限购、“认房又认贷”等方面继续调整,一线城市政策优化预期亦在增强,降低房贷利率、降低首付比例、降低税费等存在空间;“保交楼”仍然是侧重点,专项借款及配套资金加快落地,有望取得更多实质性进展,共同促进购房者预期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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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贷款最新政策
继商贷取消“认房又认贷”后,天津公积金贷款也开始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
日前有市场消息称,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核标准的通知》,明确自5月25日起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包括调整套数核定标准、简化贷款审核要件等内容。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热线向媒体确认,自5月25日起,天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核标准将有所调整,上述文件将很快挂网发布。
据悉,调整套数核定标准方面,天津将《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发放业务办理操作规程》中“职工家庭房屋套数认定”调整为:套数核定以住房交易时,天津市住房交易主管部门及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确定并记载于住房交易合同文本上的购房套数为准。
“核查房屋套数只看申请贷款人房屋数量,不再核查公积金贷款情况,意味着天津执行了‘认房不认贷’的政策。”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
通知称,购房套数根据购房合同或协议附件中记载职工家庭住房套数所在页各项累计数值计算。其中,职工家庭住房数为0的,发放首套住房贷款;职工家庭住房数为1的,发放二套住房贷款;职工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不予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天津市公积金服务热线工作人员表示,如果未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只有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且已还清,公积金贷款仍可放贷。但家庭有过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即使家庭名下没有住房,也不能再贷。
严跃进表示,此次天津公积金新措施最主要的变化是,取消了“有过贷款记录、结清仍为2套”的规定。如住房公积金首次贷款结清,且名下无天津房产,第二次使用公积金,可按照首套房政策执行(首付3成)。
根据天津现在的政策,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80万元,多孩家庭最高可贷96万元。而此次实行新措施后,天津公积金对于首套房的认定标准基本与商贷一致。
“当前天津首套房贷利率降至历史最低水平,公积金使用条件放松、贷款额度大幅提高,宽松的政策环境利好刚需购房者。但目前居民收入及就业预期尚未扭转,市场预期并不稳固,因此该政策对刚需的刺激效果或许不如预期。”中指研究院天津公司分析师告诉记者。
其进一步表示,天津此次公积金政策强调,认定首套资格的前提之一为“名下无天津房产”,对于有置换需求的人群来说,必须“卖一买一”才可享受公积金新政。但今年1-3月,前期积压需求基本释放完毕,4月天津市场已回归平淡模式。
中指院数据显示,今年4月天津新房成交95.26万平方米,环比下降33.94%;二手房成交面积140.46万平米,环比下降17.21%。
上述分析师表示,天津5月二手房市场挂牌量持续走高,二手房市场已进入买方市场,卖房周期延长、房屋总价下降等因素,都将影响置换人群预期。
其认为,目前天津置换需求的释放面临较大阻力,此次公积金新政对于局部市场影响较大,但对整体市场的影响偏弱。
严跃进表示,目前各地在公积金贷款方面继续落实宽松的措施,除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放宽公积金提取政策,公积金“认房不认贷”政策也是近期的一个亮点。
“从今年各地公积金政策的推进情况看,公积金支持力度明显强化,这也是金融政策支持住房消费的重要体现。尤其是认房又认贷政策的优化,有利于改善型住房需求的释放。”严跃进称。
本文源自财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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