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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银行贷款的公司(贷款公司都是和银行合作吗)

贷款知识 红网 原创

邀你贷款小心是“李鬼”!湖南多家金融机构声明未与任何中介合作,下面是红网给大家的分享,一起来看看。

接银行贷款的公司

红网时刻新闻4月19日讯(记者 肖娟)“你好,我是**银行渠道部的,请问需要贷款吗,现在我们利率可以低到3厘,年化3.95%起……”很多市民反映,经常接到自称银行工作人员的电话,推销贷款。

然而,近期包括长沙农商银行、三湘银行、长银五八等在内的多家金融机构发布声明,并未与中介机构合作贷款业务,提醒广大消费者防范风险。

打着银行旗号 小心合同埋“坑”被套路

很多人会疑问,贷款为什么要找中介?

红网时刻新闻记者了解到,主要是一些资质欠缺,比如有不良征信、缺乏抵质押物和急缺资金周转的群体,通过中介机构的“包装”,从而提高申贷成功率。

长沙一银行工作人员表示,客户经理反映,一些客户依然认为贷款要找关系,中介方还利用信息不对称误导,比如客户自己贷款,流程很慢,而且不一定办得下来;万一被打回来,会有拒贷记录更不好申请;他们有关系、有熟人,放款更快、利息更便宜等。

从金融机构发布的声明来看,确实有类似贷款乱象,一些不法机构、个人冒充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声称可以快速获取高额贷款,并以降低贷款利率等为幌子,以此诱导客户办理,并借机索取中介费用。

并且,中介机构可能先以低价贷款手续费吸引贷款者;放款后,又以“走账”“走流水”为由收取服务费等推高融资成本。等消费者“后知后觉”发现合同有“坑”时,已经陷入被动,想提前解约还款,又有高额的违约金。

而且,此类公司以咨询公司、信息公司注册,既不属于银行范畴,也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处于法律监管的空白地带。为逃避惩处,甚至会注销公司改头换面重操旧业。

上述金融机构提醒,所有信贷业务均未与任何贷款中介机构或个人合作,办理贷款除公布收费项目以及合同约定的利息外,无需缴纳中介费或其他任何额外费用,提醒广大市民、金融消费者注意防范风险。

监管部门提醒办理贷款注意这六方面

监管部门也关注到了这种现象。

3月,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开展不法贷款中介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简称《通知》),开展为期6个月的不法贷款中介专项治理行动。

对于各银行业金融机构,《通知》首先要求其主动开展自查,及时主动挖掘并报告不法贷款中介线索。对诱导、帮助借款人违规申请贷款的中介,纳入合作黑名单等。

那么,消费者在办理贷款时该注意哪些方面呢?湖南银保监局曾发布《关于警惕以银行名义办理贷款业务的风险提示》,指出某些不法分子冒充银行工作人员,以发放名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等方式,吸引、诱导消费者办理车贷、保单贷、装修贷等,从而赚取高额手续费或者实施贷款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

并提醒广大消费者,树立合理的消费观念,提高风险防范意识,通过正规银行网点、正规渠道办理贷款业务。

一是谨慎核实对方身份。对方宣称自己是银行机构工作人员的,应要求对方出示工作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对方宣称是与银行有合作关系的中介服务公司、担保公司等公司人员的,要注意核实中介机构资质,避免陷入不法中介陷阱。

二是详细了解贷款产品信息。如果贷款业务由中介机构代为办理,要注意看清贷款条件、综合息费成本、还款要求等重要信息,并详细了解可能发生的费用或额外支出,如服务费、担保费、解押费、违约金等。正规银行机构除收取贷款利息外,不会额外收取任何费用,更不会要求消费者另行缴纳费用。

三是提供真实的贷款申请资料。坚持诚信理念,不要轻信中介机构声称“可走银行内部流程办贷款”等谎言。向正规银行机构提供真实贷款申请资料,珍惜个人征信,理性借款,及时还款。

四是认真查阅贷款合同内容。在签订贷款合同前,应当认真、完整阅读合同条款,重点关注与费用有关的合同条款。不要签署费用约定不明、信息不完整、内容有误或者留有空白的合同,不要随意委托他人、授权他人签署合同。

五是警惕向无关账户转账要求。对于超出贷款合同约定,以“刷流水”“走账”为由的打款要求,要保持高度警惕,不要随意向无关账户转账打款,防范资金被骗。

六是注重个人信息保护。在贷款业务办理过程中,不要随意泄露个人身份信息、银行账号、验证码等信息。不要轻信自称金融机构的陌生来电,以避免个人信息被不法分子利用。

相关链接:湖南长银五八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贷款业务未与任何中介合作的声明

贷款公司都是和银行合作吗

随着楼市的回温,曾一度哑火的低首付、“零首付”旋风再次吹到了各地。5月29日,北京商报记者调查发现,近日,重庆、佛山等多地低首付、“零首付”购房再现江湖,部分开发商、房地产中介打出了“零首付”的优惠政策卖力营销。火爆之下,“首付贷”也再次回归大众视线,有贷款中介用自己的“小金库”为购房者垫资,也有一些贷款中介声称与银行有合作,可以通过大额信用贷为购房者弥补首付不足的空缺。

“零首付”再现

开发商暗箱操作

2023年以来,房地产市场呈现回暖迹象,市场信心有所提振,在此背景下,“零首付”再现江湖。5月29日,北京商报记者以购房者身份暗中调查发现,目前重庆、佛山等地的部分开发商、房地产中介均号称推出了低首付、“零首付”政策。

“惊喜价速抢、重庆顶流楼盘”“精装+中央空调”……一位重庆地区房地产中介在朋友圈发布了最新的楼盘营销信息,这是一个仍在建设的新楼盘,商圈、学校、轨道交通配套设置齐全,其中最为吸引人的就是“零首付”三个大字。

“购房者只需要付定金就可以了。”这位房地产中介告诉北京商报记者,“这是开发商推出的政策,购房者付5万元的定金就可以签署合同,然后分期还清。例如,40万元首付,今年年底还12万元,明年再还12万元,2025年最终接房时再还清,首付款是购房者欠开发商的”。

类似的现象还存在于佛山,该地区一位房地产中介也向北京商报记者介绍,“开发商可以拉高网签价做低首付金额”。从具体的操作流程来看,开发商将市场价1万元/㎡左右的房源按6000元/㎡左右的价格出售给购房者,但向银行贷款时却按照1万元/㎡申请,从银行超额申请的贷款就能为购房者降低首付比例。

“不仅可以‘零首付’,还可以超贷。”云南地区一位房地产中介也在社交平台这样回复购房者。低首付、“零首付”的现象近年来并不少见,不少开发商、房地产中介以此为噱头扩大品牌影响力,拉拢客户,但这一行为已违反国家相关金融信贷政策。2017年住建部、央行、原银保监会联合印发《关于规范购房融资和加强反洗钱工作的通知》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违规提供购房首付融资、首付分期和变相首付垫资。

诸葛数据研究中心高级分析师关荣雪表示,开发商或房地产中介通过首付分期、返首付等形式吸引购房者,或者通过做高合同价格,使得购房者获取更高额度贷款,进而可以有多余款项用于装修等其他用途,其实无论哪种形式,最终购房成本和额外产生的利息均会转嫁到购房者身上,因此购房者要提高警惕,以防掉入营销陷阱。而且这类现象本身就是违反国家相关金融信贷政策的,不仅扰乱房地产市场正常交易秩序,还会加剧断供风险,进而影响金融系统链的正常运行。

“首付贷”卷土重来

贷款中介推波助澜

据调查,“零首付”主要存在于三种形式,一类为开发商直接做高合同价格,帮助购房者从银行申请较高的按揭贷款,降低首付比例;一类为开发商直接垫资,购房者之后将首付金额分期还给开发商;还有一类为通过“首付贷”形式为购房者提供资金。

“零首付”行为看起来似乎是帮购房者减轻压力,但在现实操作中往往会加重购房者财务负担,甚至引发法律风险,其中以“首付贷”形式最甚,所谓“首付贷”,是指在购房人首付资金不足时,贷款中介为其提供的一种补助资金行为。

北京商报记者在调查过程中注意到,在“零首付”噱头火爆的当下,“首付贷”炒作风也渐起,在询问过程中,北京地区多家贷款中介均表示,可以办理“首付贷”业务,具体来看,主要有两种操作模式,一类为贷款中介“自掏腰包”为购房者垫资,全款将房屋买入后,贷款中介协助购房者申请一笔银行经营贷资金,还清垫资;另一类为贷款中介为购房者申请银行推出的大额消费贷产品,用来弥补首付不足的空缺。

一位贷款中介介绍称,“我们可以帮购房者垫付部分首付和税费,然后再通过贷经营贷还清垫资,经营贷的年化利率在3.65%-3.85%左右”。不过此类方式只支持购买二手房的购房者。

针对想要购买新房的情形,另一位贷款中介直言,“可以做无抵押的个人信贷补齐首付款,个人信用贷的年利率目前在3.6%-6%左右,服务费收取贷款金额的1%-3%”。这些“暗箱操作”的方式与“零首付”一致,实则干的是助推经营贷、消费信贷流入楼市的违规行为。

在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看来,低首付本身属于违法操作。在当前购房政策放松的过程中,容易产生一种误区,即各地自己可以制定购房和信贷规则。实际上有些宽松可以积极利用,但一些违背风控角度的信贷产品或服务,容易忽视违约风险,进而带来很多新情况和新问题,如夸大了购房者的信贷还贷能力、造成后续购房合同纠纷等问题。

厚雪研究首席研究员于百程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类模式本质上还是通过贷款中介的资金过桥,最终把购房者的房贷转化成经营贷,这一做法侵占了银行经营信贷资源,也干扰了正常的金融秩序。

违反金融信贷政策

应及时干预整治

“零首付”“首付贷”乱象难熄,不仅破坏了房贷业务的市场环境,也对金融市场的秩序造成了影响,乱象之下,已有相关机构欲从源头打击。

5月26日,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发布《关于禁止参与/协助“买房负首付”“零首付”等违规违法行为的郑重提示》表示,近日,有媒体报道“买房现负首付”相关新闻,反映深圳市出现以“首付分期”“装修贷”等形式诱导购房者购房的违法违规行为。

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指出,各房地产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禁止以任何形式参与/协助此类以“负首付”或首付分期为噱头的房源宣传和销售代理行为,如发现深圳市房地产中介机构、从业人员存在违规销售宣传或为消费者违规购房贷款提供咨询、协助的,将立即报送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依规查处。

“各类‘零首付’‘负首付’现象的背后也反映出当前房贷市场仍然存在一定乱象。”关荣雪坦言,因此各金融部门、监管部门等各部门要提高监管力度,加强防范风险意识,对可能出现的乱象及时干预整治等,要深刻地认识到,在当前房地产市场恢复基础尚且不牢固的背景下,维护市场公正健康是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基础,也是提振当前市场信心的重要举措之一。

严跃进进一步指出,违规的信贷操作增加,客观上也会干扰市场预期,造成市场有较大的波动或秩序的混乱。低首付、“零首付”、负首付或首付分期等操作,指向的都是“首付能力不足”的问题。除了金融风险等观察视角外,也要关注购房者首付能力不足的新情况。

从金融机构角度而言,谈及“零首付”“首付贷”乱象,多位银行人士向北京商报记者表示,目前行内没有任何与首付相关的贷款业务,也未与贷款中介进行合作,银行严格按照信贷政策落实首付款审核要求为购房者办理业务。

北京商报金融调查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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