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解个贷不良经营贷、大额消费贷处置难点、策略及方式,下面是不良观察局给大家的分享,一起来看看。
不良信用小额贷款
作者 | 刘军海
涉及银行万亿资产的不良贷款转让试点规模在不断扩大。
日前,财政部在官网发布《财政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3388号建议的答复》中透露,央行、银保监会等已在研究进一步开放试点的具体举措,下一步将着手拓宽中小银行不良资产处置渠道,探索研究建立统一不良资产处置平台。
而眼下,个贷不良逐步由小单尝试向大单快转的局面转换,激进的银行趁着目前市场价格居高不下的局面向市场处理积存多年的难题。
对于信用卡,小额个贷不良的处置模式比较成熟,而对于经营贷、大额消费贷的处置模式基本都处于迷茫之中。
银行经营贷、大额消费贷由于基本走完了个贷处置的基本流程:逾期—行内催收—委外电催—诉讼—执行—执行终本。
除少量因各种原因未完成诉讼流程外,基本都已执行终本多年,需要有新的财产线索才可恢复执行,然而新的财产线索的提供义务在于债权人。
曾有人询问,如果买下某批银行的经营贷不良包,由法院执行一年内可以收回多少,回答将是残酷的,若单纯由法院执行每年就可以大额收回,银行也就没有必要转让了。由此也可看出业内对于此类不良的处置还处于摸索阶段,无成型的模式。
笔者一直在关注着个贷不良中的经营贷和大消费贷的处置,结合此类案件的特点及处置方式,做一些探讨。
经营贷和大额消费贷不良的特点
债务人多头借贷严重,资金用途存疑,除少量挥霍外,很多用于正式经营资金流转或投资,各种原因导致资金链断裂。
逾期以后绝大多数银行进行了多次催收,能在催收中解决的基本都在此阶段完成,M3之后的回收率成断崖式下降。
大多数银行都在第一时间进行了司法诉讼,并进入执行,在此阶段又解决一批,剩余的基本都是老大难和困难户。
此类不良在执行过程中已经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债务人的明面资产大多已经处置或抵押后不足值。而由于法院执行财产查找的局限性(异地查找与动态查找的不足),无法及时发现债务人的未掌握财产。
在执行过程中,对于债务人所采用的限制惩戒措施大多已经采用,但是南北差异较大,南方地区会限高、失信一起使用,北方地区很多时候仅仅限高,甚至有些地区不到万不得已限高也不采用。
部分银行在执行终本之后依然保持高频率电催,效果较差同时使得部分债务人逐步陷入麻木状态,没有新的方式方法很难再触动债务人。
经营贷、大额消费贷不良的处置难点
经营贷、大额消费贷不良资产包涉及笔数多,户数多,从已经转让的资产包就可以看出,稍大的资产包就近百户,大一点的资产包近千户,数千笔。而信用卡、小额信贷不良还好,由于市场化的电催公司有长期的数据及经验积累,定价及处置有既定模式可循。经营贷和大额消费贷不良处置的主力主要是银行金融机构,市场经验较少,尽调及信息分析难度大,所需的花费的人力物力众多,效果也难定。
个人贷款不良处置的特殊性在于围绕个人进行,涉及大量的个人信息,稍有不慎就会涉及个人隐私,合规性尤其重要,需要采用合规手段获取相应信息。
经营贷、大额消费贷不良不如小额个贷和信用卡不良,可以持续电催。此类不良依据其特性在M3之后电催的效果很差,同时失联情况严重,有的资产包甚至是全部失联。有人考虑进行失联修复,除法院外,其他机构的失联修复合法性存疑。
由于案件大都已经终本,司法处置团队的要求就更高,不仅需要完善的法律知识,高超的执行手段,并且需要精通催收谈判技巧,单纯由律师操作性价比不高,需要结合多种手段。同时个贷案件的处置成本相对较高,30-50%的佣金率使得处置成本需要有较高的预算。
经营贷、大额消费贷不良的处置策略
个贷不良不同于对公不良,对于此类不良的处置策略也不同,对公不良有企业作为纽带,而个贷不良则极为分散,数量众多,很难如对公不良那样进行精耕细作。对于个贷中经营贷和大额消费贷不良的处置策略需要因案制宜,采用粗放与精耕相结合的方式,辅以科技手段,最终找出最为合适的处置方法。对于此类个贷不良的总体处置策略为“打压结合,深挖财产,区别对待,适当养包”,在此笔者不做过度展开。
经营贷和大额消费贷的处置方式
充分利用此类不良已经诉讼、执行的优势,依靠法院但不依赖法院,该采取的司法惩戒手段均应采用。
积极尽调,挖掘财产线索,虽不能涉及个人隐私但可以从公开信息中进行挖掘,必要时申请法院调查令对重点对象进行全面合法调查。
对于动辄几百债务人,数千笔的个贷不良来说,精耕细作模式的处置方式需要有所改变,科技手段与方法需要与时俱进,必要的资产管理系统需要配备,才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充分重视债务人公开信息和风险状况的变化,及时调整处置方案。个人的公开信息包含其涉诉、资产拍卖、失信、限高等等;通过公开信息了解其公开的财产线索,进行参与分配或代为执行;通过个人的动态风险信息变动来了解债务人的还款倾向、还款意愿以及还款能力是否恢复,从而调整处置策略及方案。
对于此类不良的处置一定要注意一个问题,不要指望都可以发现债务人的完全干净的资产在等待你查封处置,信用类不良的最大特点就是一方面从处置资产的边角料中参与分配,另一方面拿住痛点迫使债务人或其他债权人让步以获得合理的分配,极少是迫使债务人最大还款。不错过每一个机会才是此类不良获得收益的阳光大道。
经营贷和大额消费贷不良的处置既不同于小额个贷不良处置,也不同于对公不良的方式方法多样化,需要更多地科技介入和持续的处置方式探索,在此我仅做抛砖引玉,希望有更多的同行来探索,共同研究此类不良资产的处置。
个人小额贷款
【私人借贷不受法律保护吗?尤其要知道以下五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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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知道,人有急需,在急忙时需要得到最快的帮助。私人贷款方便简单,能够解决人们的燃眉之需,但是私人贷款合法吗?受不受法律保护呢?
银行或者专门的贷款平台审批手续麻烦、时间较长且限制条件多,因此不少人在需要用钱时则会向私人借贷。
私人借贷,即是私底下找他人借款,这在日常生活中是十分常见的。私人借贷是否合法,要视乎借贷人借出钱款的目的,如果是出于盈利、赚钱的目的,并采取高利贷放款催债的方式,那么则是违法行为。如果是私人不是出于赚取高额利息的目的,并对借款事实签订了协议和借据,则是合法的,可以受到法律的保护。例如朋友间、亲戚间的借款。
那么是不是以上述的因素就可简单地将私人借贷“一刀切”呢?
根据法律的规定,对于金额、期限、利率等内容正规的私人借贷是受法律保护。但是仍有不少违法的私人借贷导致欠款人家破人亡, 我们可以将私人借贷不受法律保护的情形分成以下五种情况:
1、私人借贷的利息不得超过年利率36%,如果超过则是属于国家打击的高利贷的行为。同时超过的部分是无效且违法的,欠款人可以以不受法律保护为由不偿还超过的部分。
2、虽然私人借贷不像银行或者专门的借贷机构那么正式,但是无论是关系多好、多铁的私人关系仍是需要签订有效的借款协议。因为这份借款协议是私人存在借贷关系的证据,可以在催收债款时提供合法的理由。如果没有一分借款协议,那么私人借贷的事实则很难被证明。
3、私人借贷需要在双方真实自愿的前提下完成的。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存在借款协议无效的情形,例如一方是被胁迫或被欺骗借出钱款,则该私人借贷关系则不能受到法律保护。
4、由于正规的借贷是需要提供正当的理由,例如是买房供车,因此限制条件也比较窄。而私人借贷则不同,不一定要提供必须存在的理由,但是借款人不能利用该笔借款干违法犯罪之事,例如洗钱、走私等。
5、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私人借贷关系中,债权人或者债务人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后的三年内未提起诉讼,那么之后则不受法律的保护。
私人借贷深受许多急需用钱的小伙伴的喜爱,但是也有不少遭遇高利贷的暴力催收,从此便陷入“利息比借款本金还高”的困境。各位存在私人借贷关系的小伙伴需要注意私人借贷不受法律保护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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