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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烟台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额度最高70万!烟台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重大调整,下面是烟台房地产网给大家的分享,一起来看看。

烟台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

烟台公积金贷款额度又提高了!

2015年,烟台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升至45万,时隔7年,终于再度提额。

9月15日,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两个通知(《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和规范贷款业务事项认定标准的通知》、《关于住房公积金支持促进人口发展政策的通知》),对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做出重大调整。

自10月1日起,在烟台买房使用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70万!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和

规范贷款业务事项认定标准的通知

1

贷款额度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60万元。

2

现代化住宅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新建全装修住宅、装配式住宅、被动式超低能耗自主住宅(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最高额度为 70 万元

其中全装修住宅贷款政策执行至2023年11 月 10 日止

3

首付比例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首付款比例统一调整为不得低于 30%

4

缴存条件

调整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之月前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

汇缴

单位一次性整体汇缴逾期住房公积金的,申请人应正常连续缴存不少于5个月。经我中心批准缓交的单位或因机构改革原因暂时停缴的单位,在整体足额补缴所有职工欠缴的住房公积金后,视为正常连续缴存。

新就业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或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发生补缴的,申请人应正常连续缴存不少于5个月。

● 收入认定

借款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月收入按贷款申请月份前6个月的住房公积金平均缴存基数认定。共同申请人未按规定缴存的月份,按照我市当年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计算。

余额认定

1、借款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在本市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含)以上、账户状态为“正常”且没有欠缴的,账户余额合并计算。

2.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连续足额缴存满6 个月或欠缴或账户状态为“封存”的,账户余额不纳入计算。

5

转公积金贷款

取消“借款申请人在办理该笔商业性住房贷款时应具备在本市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12 个月(含)以上”条件之规定,转贷申请人申请转贷时已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含)以上即可

6

套数认定

认房不认贷

取消住房套数认定执行“认房又认贷政策”,改为: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所购房结清贷款后已出售的,以及全款购房已出售的,不计入家庭购房套数,以实际持有房屋数量为标准认定

公积金贷款限贷两次

职工申请的第一笔公积金贷款没有还清贷款前,不得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不得向已经两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7

贷款首次提取

签约冲还贷业务的公积金贷款,在发放后未做首次提取的,可以在贷款发放 1 年内办理首次提取,以公积金贷款发放日期为准。首次提取时应保留上月还款额三倍(含)以上还款额。

8

按月冲还贷

申请办理此项业务时,借款人与共同借款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应大于或等于该笔公积金贷款上月三倍(含)以上还款额。

9

二手房估值

二手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如房屋交易价格、原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房地产抵押评估价格不一致的,贷款审批时以其中最低价认定房产价值。

10

持产权人数

住房公积金贷款所购房的所有人原则上不超过四人,且主借款人所持产权比例,应不低于任一单一共有人所持产权比例。

11

购房期限

购买新建商品房应在12 个月(含)内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购买二手房应在 3 个月(含)内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以购买方不动产权证登记日期为准。

12

不予受理的情形

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职工,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贷款申请:

接触婚姻关系不足六个月的

近亲属之间不动产交易(注:《民法典》第1045条: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

涉及产权分割的不动产交易(解读:产权人购买共有人持有产权、或因夫妻离异,一方购买另一方产权的交易)

购房产权共有人包含未成年人等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

13

商转公不予受理的情形

借款申请人不一致

抵押物不一致

抵押人或共有人不一致

担保条件不一致

借款人无产权或所持产权比例低于其他任一单一共有人的

以上调整自2022 年10 月1日起执行,已发放或已受理审批,且已办结抵押登记手续的,公积金贷款不予追溯调整。

关于住房公积金支持

促进人口发展政策的通知

1

适用人群

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并遵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三孩的职工。

2

贷款额度

符合烟台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生育二孩、三孩职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简称多孩贷款)最高额度 70 万元

3

租房提取

符合租赁住房提取条件的生育二孩、三孩职工家庭租房提取(简称多孩提取)年度最高24000 元

4

提取与贷款的条件

多孩提取、多孩贷款的职工符合烟台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条件,并符合以下条件:

遵守国家生育政策,于2016 年1 月1 日《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实施后生育的二孩、三孩。

有离异婚史的,以抚养权核计二孩、三孩。

5

材料准备

除应提供对应的租房提取、贷款材料之外,还应提供以下材料:

二孩、三孩出生医学证明。

涉及再婚的,应提供《离婚协议》或判决材料等能够说明子女抚养情况的材料。

6

贷款适用条件

多孩贷款政策适用于存量房贷款、增量房贷款、异地贷款(二孩、三孩户籍在烟台)等业务(包括首套房、二套房),不适用于转住房公积金贷款、高层次人才贷款的博士贷款和硕士贷款。

《住房公积金支持促进人口发展政策实施细则》有效期 5 年,自2022 年10 月1日起施行。

本年度已办理租房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已发放或已受理审批且已办结抵押登记手续的不予追溯调整。

今年上半年,烟台宣布取消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户籍限制,在外地缴存公积金也可以在烟台买房使用了。并且,对于住房套数的认定也放宽了条件。(详见:最新!烟台住房公积金有重大调整,异地公积金可贷!)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全国范围内已有超过120个城市或地区,在今年发布过一次或多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调整政策。

业内人士表示,阶段性政策主要是为了促进当前楼市回暖。一方面可以稳定市场信心,增加开发商投资热情;另一方面也可以降低消费者门槛,让有购房需求的人能够参与到房屋交易中来。

对于购房者来说,公积金贷款可以节省大量购房成本,减轻后续的还款压力。

— — — — / END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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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胶东在线网4月30日讯(记者 王向荣 李婷婷)记者从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为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更好地支持广大缴存职工购房资金需求,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作了调整,新政自5月1日起执行。新政不仅将贷款额度提高到45万元,还放宽了首套房的公积金贷款认定标准,首付款比例也进行了下调。

贷款额度提高到45万元

2014年11月1日,烟台市住房公积金二手房贷款额度和贷款期限执行新建商品房标准即30万、30年。此次新政再次将贷款额度提高到45万元,二手房和新建商品房均执行这一标准。对于贷款的最高年限并未调整,仍然是最高可贷30年。

首套房认定标准放宽

去年银行实行“认贷不认房”,首套房贷款还清再买房贷款仍可算作首套房。此次公积金贷款新政对首套房的认定标准也进行了放宽,职工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清后,再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第三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予办理。

首套房144平米以下首付比例低至20%

新政对首套房贷款的首付比例进行了调整,根据建筑面积的不同分为两个标准:首套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以下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对购买144平方米以上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新政自2015年5月1日起执行,未涉及内容,仍执行原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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