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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贷款存量转换(存量合同转lp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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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不转?强制转?关于房贷转换,别误读了,下面是环球网给大家的分享,一起来看看。

个人贷款存量转换

来源:经济日报

8月12日,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发布了关于存量浮动利率个人住房贷款定价基准批量转换为LPR的公告。

这让一些有“选择困难症”的小伙伴消除了不少纠结。不过,也有很多网友提出“凭什么自动批量转换?我不转换都不行吗?”

看来,有些网友并没有读完或者读懂这些银行公告。其实——

“凭什么自动批量转换”,这是有原因的;

“我不转换都不行吗?”,答案很清楚:可以不转。

先看第一个问题——

“凭什么自动批量转换?”

这需要从理解什么是LPR说起。

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oan Prime Rate,LPR)是由具有代表性的报价行,根据本行对最优质客户的贷款利率,以公开市场操作利率(主要指中期借贷便利利率)加点形成的方式报价,由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计算并公布的基础性贷款参考利率,各金融机构应主要参考LPR贷款定价。

2019年12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就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工作作出布置。2020年3月1日至8月31日,借款人可与银行平等协商,将贷款利率“换锚”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或固定利率。

2020年4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此后,LPR由各报价行于每月20日(遇节假日顺延),以0.05个百分点为步长,向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提交报价,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按去掉最高和最低报价后算术平均,向0.05%的整数倍就近取整计算得出LPR并公布。目前,LPR包括1年期和5年期以上两个品种。

根据既定路线图,2020年8月31日是贷款利率集中“换锚”为LPR或固定利率的截止日期。现在已经8月中旬了,相关工作推进迫在眉睫。

再看第二个问题——

“我不转换都不行吗?”

当然可以不转。

这一点,从各大银行的公告就看得明明白白。

这几家银行的公告已经明确提示,如果不想批量转换,还想保持原合同的定价方式,建议在各家银行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手机银行、网上银行或者原贷款经办行等途径登记。

还有第三个问题——

“哪一种定价方式更实惠?”

其实,房贷利率转成挂钩LPR还是固定利率,与现在的利率是多少无关。只需要判断一件事情:未来利率走势是上升还是下降。如果判断是上升,那么就转成固定利率,如果判断是下降,就转成挂钩LPR。

目前看,比较适合转成挂钩LPR。理由有以下四点:

第一,判断长期利率走势上行还是下行,确实很难,不确定性太大。但中短期利率下行基本上是有共识的。落袋为安,先把这几年的优惠享受到再说。

第二,房贷每个月都在还本金。即使几年后利率上行,但本金逐步减少了,利率上行带来的损失其实比预期要低。10前的2000元,与现在的2000元一样吗?

第三,无论是自住还是投资,这房子能持有几年?可能平均不会超过十年吧,将来无论是换房还是卖掉,房贷必须要归还。所以,并不需要考虑太长期限的利率走势。

第四,如果真出现了与预期不一样的利率大幅上升走势,还有个解决办法,就是提前还贷。事实上,很多人会提前还款。

从实际情况看,第三方机构融360统计数据显示,2020年以来,房贷利率持续下调,已连续下降7个月。7月份全国首套房贷款平均利率为5.26%,环比下降2个基点;二套房贷款平均利率为5.58%,环比下降2个基点。36座城市的房贷利率平均水平,较2019年底降幅超过15个基点,与5年期以上LPR下行幅度基本一致。

转还是不转?怎么转?

你认为还很难选择吗?

短 评

LPR转换须尊重客户选择

董希淼

8月12日,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同时发布公告,明确将于8月25日起对批量转换范围内的个人住房贷款,按照相关规则统一调整为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作为定价基准。交通银行则在7月20日就发布公告,将于8月21日对批量转换范围内的个人住房贷款,按照相关规则统一调整为LPR定价方式。

所谓LPR转换,是指将原来贷款合同利率(贷款基准利率)转换成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也就说,贷款的定价基准变了,由基准利率变为LPR。转换的对象是浮动利率贷款,包括个人贷款也包括企业贷款。大家普遍关心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转换。

从中短期看,我国利率处于下行趋势。将存量浮动利率房贷转成以LPR作为定价基准,对借款人是有利的,有助于减轻借款人房贷支出。大型银行拟开展批量转换,主要出于满足央行宏观审慎评估(MPA)考核的需要。

不过,银行在具体操作中,需要尊重借款人的自主选择。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涉及面大、周期长,商业银行应在时间安排、方式选择等方面作周密细致部署,尤其要加强与客户的沟通。如果少数借款人不愿意转换存量贷款定价基准,应尊重借款人选择,并继续履行原借款合同。对银行来说,如果未经客户同意就批量转换,将来LPR上行超过一定水平,不排除相关投诉可能增加,银行将存在一定声誉风险。因为,对借款人来说,如果什么都不转,其实就相当于固定利率——利率固定在现在的利率水平上。

当然,这些银行也说了,批量转换完成后,若对转换结果有异议,可于12月31日(含)前通过相关渠道自助转回或与贷款经办行协商处理。期待相关银行能够切实把这一承诺落实到位。

来源:经济日报微信公众号(ID:jjrbwx)

存量合同转lpr

近日,工行、中行、建行、招行、农行、兴业、邮政、交行8家银行分别发布通告:银行所有存量房贷利率的计价方式要转换为“LPR+点数”或者固定利率模式,3月1日起开始办理,截至8月31日。

2020年1月1日前我行已发放的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浮动利率个人贷款(除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外),均需进行转换。已处于最后一个重定价周期的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可选择不转换。也就是说,如果你仍在还个人住房贷款,就需要去以上8家银行重新签贷款合同。

以中国建设银行为例:

1、需要重签的:2020年1月1日前已发放的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浮动利率个人住房贷款(包括公积金组合贷款中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包括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2、不需要重签的:2020年12月31日前到期的贷款可不转换;

3、定价基准只能转换一次,转换后不能再次转换;

4、等价转换的,转换时点利率水平保持不变。如,有人的房贷利率是打7折的,是3.43%,重签合同后还是3.43%,只不过是计算方式变了。

5、携带证件(1)本人办理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2)委托他人办理时,需要携带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公证委托书。

6、利率如何调整

此次转换,央行提供了两个选择:

一年重新定价一次固定利率,前者代表着房贷利率每年均可调整一次,如果当年最新LPR利率下降,房贷利率同样随之下降;后者则意味着,在未来20年或30年整个房贷周期,利率都会保持不变。


无论是固定还是浮动利率,都有各自的优点。固定利率的好处是,如果未来加息,自己的利率不会跟随上涨。而浮动利率好处是,如果未来降息,那么房贷利率可以一直调整。由于机会只有一次,购房者们该怎么选呢?

如果让小编来选择的话,一年重新定价一次可能更符合大部分的需求。因为不管是国际还是国内,利率持续下行都是一种趋势。

以下是一些相关答疑:

问:请举个例子,说明此次定价基准转换对我有什么影响?

答:比如,您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原合同期限20年,剩余期限为8年,原合同约定的利率为5年期以上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现行执行利率为4.9%×(1+10%)=5.39%。2019年12月发布的5年期以上LPR为4.8%。如果在2020年3月30日转换定价基准,且重定价周期仍为1年,重定价日为每年1月1日,那么加点幅度为0.59个百分点或59个基点(5.39%-4.8%=0.59%)。2020年3月30日至12月31日,执行的利率水平仍是5.39%(4.8%+0.59%)。在此后的第一个重定价日,即2021年1月1日,按照重新约定的重定价规则,执行的利率将调整为2020年12月发布的5年期以上LPR+0.59%,此后每年以此类推。

问:我的贷款是我和家人共同办理的,请问我一个人确认转换就可以吗?

答:不可以,对于存在共同借款人的贷款,需要由主借款人及所有共同借款人共同确认定价基准变更。所有共同借款人需要在主借款人发起变更的当天24:00前完成确认,否则需要主借款人重新发起变更。

问:我的贷款已签订但尚未发放,请问需要转换为LPR吗?

答:根据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30号要求,公告所称存量浮动利率贷款是指2020年1月1日前金融机构已发放的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所以已签订但未发放的贷款也在调整范围内。

问:公积金贷款是否在此次调整的范围?组合贷款如何执行?

答:目前,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暂不调整。公积金组合贷款中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按照房贷政策执行,公积金贷款仍按照原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执行。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及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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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个人贷款存量转换(存量合同转lpr)":http://www.ljycsb.cn/dkzs/1074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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