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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名贷款胜诉案例(民间借贷抗诉成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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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友顶名贷款被告上法庭,亲兄弟还得明算账!,下面是科拓给大家的分享,一起来看看。

顶名贷款胜诉案例

原告与被告系好朋友,原告从事绿化工程缺资金,在自己从信用社贷款20万的情况下找被告顶名贷款周转并承诺贷款利息由原告偿还并在绿化工程收益给予分红,被告同意后于2019年4月10日以自己的名义向信用社贷款15万元。原告要求被告提十万现金交给他作为绿化工程流动资金,剩余5万元由被告保管。在信用社门前被告提取10万现金交给原告 。 2022年4月10日原告将15万贷款转到被告贷款账户还清了该借款未再续贷,双方发生纠纷。庭审中。原告对收取现金10万元一事拒绝认可,坚决要求偿还15万元,并称是被告借了原告15万元用于偿还贷款。

作为被告代理律师答辩该款项不是借款而是被告顶名贷款后由双方共同使用,并提交原告给被告妻子微信打款的截图证实原告使用贷款10万元期间,原告承诺的每月还利息一事并未落实,在贷款使用一年后被告实在无力偿还利息的情况下由其妻子向原告追要了部分利息,这足以证明原告确实实际使用了贷款10万元。申请证人出庭作证证实亲自听原告说过自己使用了被告贷款中的10万元,该证据相互印证,证实了原告实际使用了贷款10万元。

经过庭审原告同意在法庭主持下调解,由被告分三年偿还原告款项6万元,案结事了,最终结果皆大欢喜。以上案件说明亲兄弟也要明算账,如果当初贷款下来后让原告打个收据或银行账款都不会出现该次纠纷,搞得朋友翻脸,家庭不和。

民间借贷抗诉成功案例


“卸下了这500万元的债务负担,公司终于可以‘喘口气’了!”近日,润阳公司(化名)副总经理蒋某终于卸下了背负债务的负担。

“公司没有为股东周某提供担保,周某的债务纠纷与公司也没有丝毫关联,竟然被判决承担500万元的保证责任,现在公司的21套商铺被查封了,还怎么经营?”2019年12月,蒋某来到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检察院,就一起民事案件申请监督,脸上写满焦急和无奈。

经过交谈,检察官了解到,润阳公司的股东为周某和蒋某,其中周某出资占比50.5%,蒋某出资占比49.5%。2011年8月,周某向紫燕商行借款500万元,因未能按时偿还,双方于2017年5月签订了债务确认书。2017年7月,法院根据周某提供的债务确认书,判决润阳公司承担500万元的保证责任。润阳公司不服,多方维权未果后找到检察机关,请求检察机关进行监督,维护其合法权益。

在案件审查过程中,作为关键证据的债务确认书引起了检察官的注意。债务确认书中担保人栏没有润阳公司盖章,只有周某的签名。除了签名、担保人一栏处的润阳公司及利率为手写之外,其余部分均为打印。担保人为润阳公司,为什么债务确认书中担保人处没有加盖公司的公章?担保人一栏中周某签字能否代表润阳公司?

为了解决上述疑问,检察官仔细查阅了卷宗材料、走访银行调查取证,对润阳公司的股东蒋某、周某,紫燕商行的经营者陈某进行了询问。通过认真细致的调查,检察官最终查明,蒋某、周某作为润阳公司的股东,曾在经营过程中口头约定润阳公司不能为股东担保,且蒋某对本案中担保的事情并不知情。涉案的主债务为周某个人债务,周某的行为构成越权代表,遂不应由润阳公司承担相应保证责任。

基于此,2020年4月,梁溪区检察院向无锡市检察院提请抗诉,无锡市检察院向无锡市中级法院提出抗诉。最终,法院作出判决,润阳公司不承担500万元保证责任。(检察日报 卢志坚 曲波 范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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