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诈骗是如何骗取巨额赃款的——关于网上信用贷款流程的反思,下面是去山中贼难1009给大家的分享,一起来看看。
手机贷款人死了怎么办
我在2022.6.18日中午经历了严重的电信网络诈骗,整个过程一言难尽,事后我思考了很多,也煎熬了很久很久……目前大多数银行和金融机构对于网上个人信用贷款的整个审核放款的流程是由贷款人按APP提示的要求操作,一步步签署制式合同,然后金融机构完全依靠电脑大数据作为依据,检查贷款人的征信、收入情况、贷款情况等,电脑审核后,如果符合贷款的基本要求,几分钟即可审核贷款、放款、然后到账,整个过程中是没有银行的工作人员打电话去询问贷款人具体情况的,这里是存在一定的风险的:
1、电脑大数据审核放款的效率很高,且极少会犯错,有效的解放了劳动力,但是,完全依赖大数据审核放款,是很不安全的。因为是人就会犯错,机器也无法例外。如果机器出了问题,那后果是很难以预料的。
2、审核放款前,如果没有银行的工作人员打电话去询问贷款人具体情况,单纯依靠电脑收到的表格--贷款人填写的信息就去放款,那就太草率了,因为这样无法有效的避免很多问题,比如说贷款人有没有其他的私人欠款欠债、是不是无还款能力、会不会正遭遇电信诈骗,会不会有可能从事洗黑钱等违法活动等?
3、目前的电脑大数据审核放款,一个贷款人如果额度是20万,那他一般是可以从多家银行和金融机构分别贷出20万,总额甚至可达到100万以上,这样的漏洞已经有很多年了,直到现在还没有纠正?
4、几分钟到十来分钟就能完成审核、放款、到账这个流程,很迅速,但是整个过程中仅仅依靠电脑大数据,安全性严重不足。
一个国家的金融系统无论在什么时候,安全都应该是第一位的。在保证金融安全的前提下,银行等部门只要改进一些细节,是完全不会影响到贷款的方便和快捷的,毕竟办法总比问题多啊。而且,充分保证了金融安全,会极大的保障了老百姓的民生,保护了老百姓的钱袋子,还能严重打击现在社会横行的电信网络诈骗,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一代人有一代人的历史责任,一代人有一代人的使命担当。担当起该担当的责任,是中国共产党人一以贯之的崇高风范和精神境界。发现问题再解决问题,亡羊补牢未为晚也。我知道金融部门人才辈出,作为这个事件的受害者,一个外行人,我有几点个人浅见,希望能够有一些参考意义:
1、 各家银行的网上信用贷款部门仍然可以依靠大数据,快速调取相关贷款人员的征信,如果符合要求,电话联系贷款人员--询问贷款人的相关信息(贷款的用途?是不是本人使用?贷款的现有利率?未来如何还款?还款有没有难度等等),同时再三告知贷款人员贷款不允许参与炒房、炒股等,不允许从事违法洗钱等,注意防止电信诈骗等,做好电话录音。
2、 网上信用贷款部门可电话告知贷款人网上贷款的注意事项,告知手机APP操作即可。对于使用不方便的老年人可以让老年人前往就近的营业厅,电话和就近的银行对接信息,营业厅安排两名银行工作人员,一人帮助操作,一人负责监督,协助贷款人快速办理贷款,银行有监控为证,下班时可盘点核查视频和流水,保证安全和方便。
3、 相关贷款程序如准确无误,网上贷款部门可快速审核,安排放款。但是系统默认需24小时后到帐而不是秒到账,再有这个24小时内银行可再次复核一遍贷款人的贷款资格、评估贷款风险等,如此可极大减少电信网络诈骗以及贷款人无力还款等风险,即有利于打击犯罪,还能减少可能的金融风险。
4、 如果贷款人有急用(应该不到百分之三十),贷款人本人可打电话联系相关银行网上业务员,安排快速放款,电话中告知银行工作人员因为自身原因确实有急用,银行做好录音后可立即放款,如此可极大的规避电信网络诈骗的风险。
5、问大家一个问题吧,有没有人没有接到过贷款的电话吗?如果没有的话我觉得您应该算得上是人中龙凤吧。近几年来各个银行和金融机构所谓的信用贷款广告和短消息满天飞,(比如说度小满、360借条、平安好贷、滴滴数科、拍拍贷、还呗等等),鱼龙混杂,无论你有没有贷款需要,都发信息给你,很不规范,很容易暴雷。我觉得相关部门应该加强监管,限制一些中小银行和金融机构的网上信用贷款资格,如果相关的贷款出现问题,需严查问题所在,相关发放贷款的利益人应当被追责,如此有利于相关部门管控风险,也能更加有力的维护国家的金融安全。
6、“互联网的尽头是放贷”,这句话流行了很久很久,但凡是有一点点实力的公司都会去放贷款,诱导越来越多的人去借贷款、提前消费等等,尤其是年轻人居多,为了放贷毫无底线可言,导致越来越多的人无法偿还贷款,引发了很多恶性案件的发生,这样的现象对于这个社会的金融稳定、社会风气究竟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呢?是否可以。
7、 贷时审查和贷后检查作为贷款重要的环节,也很重要,可以追查到贷款部门是否滥发贷款、无底线放款、内部人放款等等,不应流于形式,不可不察。
以上几点我觉得是银行和金融机构网上信用贷款的核心安全因素,个人水平有限,不到之处还请见谅,谢谢!希望大家也能集思广益,让我们的社会金融风险降低,保障老百姓的实名财产安全,不要再爆发P2P、房地产烂尾、银行的钱无法取出等情况吧!
如果贷款人死了贷款由谁来还
人死了债就不用还了,这种说法在广大群众中比较流行,但是真实情况却不是这样,根据我国法律,人死了不代表债就消失了,这两者没有联系。其中,不管是债权人还是债务人死亡了,债务的事实依旧存在,都需要偿还欠款。那么具体情况是如何的呢?接下来刘珊珊律师将为您一一道来。
一、债权人债务不因一方当事人死亡而消灭
现实生活中,一方由于各种原因借钱给另一方是常事,双方也就形成了债权债务关系,这种债权债务关系不会因借贷的一方死亡而消灭。
按照《继承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其中包括有价证券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等。
由此可见,债权人借钱给债务人形成的债权,是遗产的一种,是可以由其继承人继承的。换句话讲,债权人死亡,债务依然存在,债务人仍然需要清偿欠款,只是其还款对象变成了债权人的继承人罢了。
债权人死亡债务还要还吗
二、债权人的继承人
按照《继承法》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且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值得注意的是,遗产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
由此可见,债权人与还款人在生死面签并不会改变关系,不要总想着死亡而不去偿还,随话说得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相信债权人们可以铭记,也可以告诉自己的家里人发生如此情况的解决办法,以上就是刘珊珊律师为你带来的相关知识,希望在真正需要帮助的时候我能尽全力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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