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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借统还贷款税收政策(集团统借统还利息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这种情况,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能同时扣除,下面是花姐是个会计给大家的分享,一起来看看。

统借统还贷款税收政策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这种情况下,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能同时扣除

个人既有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又有住房租金支出,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能否同时税前扣除一直颇有争议,争议的来源在于 《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以下简称41号文)中“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规定。

41号文对“住房贷款利息支出、住房租金支出”的扣除规定分别为,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在规定的扣除标准定额(1500元/元,1100元/月,800元/月)内扣除。

按上述规定,我们认为, “住房贷款利息支出、住房租金支出”不能同时分别扣除的限制性规定,仅指在同一纳税年度内,一个纳税人 “住房贷款利息支出、住房租金支出”均按12月期限进行同时扣除的情形;或以家庭为单位,丈夫(妻子)“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按12月期限扣除,妻子(丈夫)同时以“住房租金支出”按12月期限扣除的情形(即使在购房所在地以外的外地工作并租房)。对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比如1-6月租房存在“租房租金支出”,7月买房,7月-12月存在“住房贷款利息支出”的情形,“住房贷款利息支出、住房租金支出”分别均按按6个月期限扣除的情形,因该两项支出均属于纳税人年度内实际发生的必要的符合附加扣除范围的支出,因此应不在41号文不能分别同时扣除的禁止范围,应可以并允许同时扣除,但申报填列汇算清缴资料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以纳税人存在上述情形,一人同时扣除填列为例:

1、不能将“住房贷款利息支出、住房租金支出”同时填列到“专项附加扣除”项下,如:

2、要将“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填列到“专项附加扣除”项下,“住房租金支出”填列到“其他扣除—其他”项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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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统借统还利息增值税

企业之间的借款需要分为两种情况进行处理:如果是非关联企业之间,只要借款的利息没有超过银行同期利息,就可以在税前扣除;如果是关联企业,不仅需要考虑利息需要符合规定,同时也要考虑债资比的问题。

1、非关联企业之间借款的处理

现在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之间资金的往来也是越来越多。企业有的时候为了自己的发展,不得不向别的企业拆借自己。

如果企业之间不存在控制以及被控制的关联关系,企业之间的借款利息,只要不超过银行同期的贷款利息,就是可以在税前全额扣除的。

当然这个利息想要在税前扣除,也是需要开具发票的。在开具发票时,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即使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收票一方,也是需要进项税额转出的。所以,在开票时还是不要发错,以免给自己和别人带来麻烦。

同时也需要注意以下,增值税纳税义务的时间问题。如果企业的借款合同,约定了利息的支付时间,利息相关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就按照约定的时间进行即可。如果开票时间早,那就需要按照开票时间进行了。基于这个原因,我们的开票时间还是需要和支付时间相一致,以免给我们带来提前垫付税款的后果。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如果非关联企业之间的借款,是无偿使用的,也是需要进行增值税视同销售处理的。

2、关联企业之间借款的处理

企业之间的借款其实更多的时候,发生在关联企业之间。毕竟涉及到钱的事,企业之间都是很慎重的。

关联企业之间的借款,想要在税前扣除,不仅需要考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问题,同时还要考虑债权投资与权益投资的比例问题。对于债资比来说,具体的规定是金融企业为 5:1,其他企业为 2:1。之所以限制债资比,就是为了防止利益之间的输送。对于债资比,我们可以这样简单理解。

假如甲公司是一般公司,甲向乙公司投资了100万,现在甲公司又借给了乙公司200万,这个时候对于乙公司而言,债资比就是 2:1。这样产生的利息就可以全额扣除。如果,现在甲公司借给乙公司的钱变成了500万,那么现在的债资比就不符合规定了。这样乙公司支付给甲公司的利息,只能在税前扣除40%。其他利息就需要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做纳税调增处理。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关联企业之间的借款,如果符合统借统还的相关规定或者是免费无偿使用的,在这个过程之间产生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3、风险提示

企业之间的借款,涉及的问题还是很多的。特别是在涉税方面,我们一定要根据相关规定处理。非关联企业之间的借款,相对还好一些,只要按规定开发票缴税就没有什么问题。

而对于关联企业而言,借款不仅需要符合实际业务的需要,同时也不能以偷税为目地。这样,关联企业之间的借款才不会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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