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郫县水钱贷款当场拿钱(成都私人放款当天拿钱)

不只车贷,办房贷也有第三方收取“服务费” !你遭遇了吗?,下面是四川手机报给大家的分享,一起来看看。

郫县水钱贷款当场拿钱

西安“奔弛女车主哭诉维权事件牵出第三方公司的“金融服务费”,引发各方关注。但你知道吗?买房也有第三方收取服务费!多位市民向四川手机报反映,“金融服务费”不仅存在于汽车行业,买房的时候也有。他们在办理房贷时,就被第三方公司收取了价格不等的“服务费”。

买房被收“服务费”,还只开了收据

章俊(化名)告诉四川手机报,去年2月底,她通过交通银行办理商贷,购买了天府新区中海锦江城的一套房产。她在办贷款时,一家名为“成都惠晨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的第三方,收取了她2380元的费用。并且只开了收据,收据显示:该笔钱是代办预告预抵押登记服务费及公证费。章俊觉得这笔钱出得冤枉。

向四川手机报展示的收据

和章俊同小区的杨军(化名)通过组合贷购房,同样被第三方公司收了2380元。之后,对方以组合贷部分业务不能代办为由退还了1000元。“商贷和公积金贷款都是我自己跑前跑后办理的,他们啥也没干,凭啥要收1380元?”杨军很气愤。

同样是去年2月,市民刘欣(化名)通过在银行办理商贷,购买了郫都区红光镇荔园小区的一处房产。在售楼部办贷款时,被一家名为“成都憬润科技有限公司”的第三方收取了2400元,名义为“代收预告预抵押费、公证费”。他告诉记者:“因为是第一次买房,不知道要办哪些手续,现场工作人员喊交钱就乖乖交钱,也没详细解释。”

刘欣向四川手机报展示的收据

三人都告诉记者,第三方公司是通过微信收款,除了拿到一张收据,无正规发票。

第三方是谁?开发商和银行都称不知情

章俊说,自己有疑惑,但不敢不交。“银行让交,不交怕影响放款。”她说,事后找开发商和银行询问费用明细,两方均表示不知情,“都说跟自己没关系”。刘欣也曾打听过第三方公司的事,结果开发商让他找销售,销售让他找银行,银行又让他找开发商。“谁都说不知道,难道是第三方公司私自跑来收费的吗?”刘欣说。

业内人士:开发商和银行的事,却转包给第三方

在成都某金融外包公司上班的小欧说,“代办公司主要是替银行跑腿整理资料,给他们省事,实际跟购房者没啥关系。”她说,第三方公司除了代收公证费,主要提供“跑腿”服务。办房贷要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预告、预抵押登记等手续,购房者通常会被要求签一份委托书,委托开发商和银行代办这些手续。然后,开发商和银行再转包给第三方公司来办理。“只要银行和开发商有一方同意,另一方默许,第三方公司就能进场收费,然后三方分账。”小欧说,第三方代收的公证费一般为200-600元,剩下的就是“跑腿费”。

已交的“服务费”能退吗?

杨军回忆,银行工作人员当时直接让他去找第三方登记交“手续费”,没有过多解释。

刘欣则说,他是先被要求去第三方登记缴费,然后再到公证人员那里签委托书。记者看到,刘欣的委托书上写明“受托人办事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委托人全部承担”。“现在看来,是我出钱委托银行和开发商找了个跑腿公司。为啥不事先说明?为啥不是先签委托书再交钱?”刘欣说。

刘欣向四川手机报展示的委托书

​ 最近,杨军告诉记者,他退费成功了!当他发现第三方公司什么也没替自己做的时候,就质问对方并要求退款,对方同意了。他强调“是我主动争取的,第三方没有主动说退费,也没主动给其他组合贷的邻居退费。”

而章俊的退费要求遭到了第三方公司的拒绝,理由是“银行已放款,服务已完成,不能退费,可补开发票。”刘欣则遭遇各方“踢皮球”,连第三方公司都联系不上。

律师:不合理,消费者可投诉

四川广力律师事务所律师邢连超表示:若第三方公司提供了“跑腿”服务,收取一定费用是合理的,但应该明码标价并事先告知消费者,消费者也有自主选择的权利。

四川度每文律师事务所律师罗欣则认为:若是银行和开发商该做的事,却让消费者花钱委托第三方来处理,明显不合理,消费者可对银行和开发商进行投诉。但第三方是不是开发商或银行找来的,存在取证难度。

你有类似经历吗?

成都私人放款当天拿钱

一女子向银行偿还贷款后,又多次在银行APP上成功放款,用于赌博。4月24日,红星新闻记者从四川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女子因此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此外,法院认为涉事银行APP自助放款系统存在漏洞,并就此向银行发出了司法建议书。


女子还贷后

又多次在银行APP上成功放款,用于赌博


今年2月24日,在二审改判后,资阳市乐至县的张某最终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3万元。她被判盗窃罪,是因为她一次贷款后的连续行为。


事情得从2018年说起,那年8月27日,张某在乐至县农村商业银行仙鹤观分理处以其在县城的一套房产作为抵押,向银行贷款30万元,贷款期限1年。贷款的同时,她在银行工作人员推荐下,下载了“四川农信”APP,以方便她在贷款合同有效期内自助操作贷款、还款。


去年6月18日,张某向银行全额偿还了这笔贷款。第二天上午9时左右,她在银行办理该笔贷款的解除抵押手续,拿回抵押的房产登记证书后,将房产过户给他人。但因银行工作人员操作延迟,未在APP上解除贷款抵押合同,当天12时许,操作APP时发现账户上依然有30万元可用余额的张某通过操作,先后成功放款20万元、10万元,然后偿还。


随后,在明知自己已经解除贷款抵押手续,不具备放款条件的情况下,张某将30万元陆续通过APP自助放款的方式放入自己账户,并将其中21万元用于充值某网络彩票赌博账户进行赌博。当天17时许,银行工作人员在更新系统时发现张某放款30万元,随即通过电话告知张某立即还钱。


接到银行电话后,张某立即归还了9万元,但用于赌博充值的21万元未能归还。此时,已输掉部分资金的她向银行工作人员谎称,她购买了基金一时无法变现。但没过多久,她将21万元输光了。


去年6月20日凌晨3时许,张某再次通过APP操作,将之前归还的9万元再次放款至自己账户后用于赌博,随后也输光了。同一天,网络赌博平台将她的个人账号封定。而在此期间,银行工作人员多次电话催收,张某依旧未能归还30万元资金。


犯盗窃罪获刑3年

法院认为银行APP也存漏洞,发出司法建议书


去年6月24日,张某在未告知银行工作人员的情况下准备离开乐至,但被民警挡获。次日,她被刑事拘留。直到到案,她仍欠乐至农商银行仙鹤观分理处贷款30万元未归还。


案发后,张某家属替她向银行退还了21万元,银行也对张某表示谅解。去年10月31日,乐至县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张某犯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3万元。此外,还责令她赔偿被害银行9万元。


因不服一审判决,张某提出上诉。二审期间,张某亲属向被害银行退赔了全部损失,并取得谅解。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在贷款30万元并还款取回房产证后,将房产卖给他人,个人借款合同即终止。但她利用当天银行工作人员因操作延迟未在APP中解除贷款抵押合同,明知自己已经解除贷款抵押手续,不具备放款条件,且自身没有偿还能力的情况下,尝试通过操作成功放款并偿还,后又放款用于网上赌博全部输光。在银行工作人员多次电话催收下,她还准备离开乐至,其非法盗取、占有银行资金意图和行为明显,构成盗窃罪。


二审还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合法。但张某亲属在二审期间退赔了被害单位全部损失并取得谅解,二审法院依法对其量刑予以改判。为此,今年2月24日,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改判,以张某犯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3万元。


与此同时,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后认为,张某在偿还贷款后还能在APP上反复放款,银行未能及时堵住“口子”,“四川农信”APP自助放款系统存在漏洞。


为避免集体财产遭受损失,今年2月26日,法院承办法官专程到乐至农村商业银行与负责人座谈,并依法发出司法建议书,要求银行加强对“四川农信”APP系统的管理,杜绝再次发生类似事件。


今年3月10日,乐至农村商业银行回复称,经排查,该行自助放款系统不存在系统缺陷,张某行为系操作流程顺序颠倒给了她可乘之机。但银行同时表示,此事发生后,银行及时对各项业务全流程进行梳理,加强对员工、客户的法制宣传,杜绝同类事件再次发生。银行也将持续加强员工案防意识等,提高员工案防能力,并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对违规行为严肃问责,杜绝案件事故发生。

来源:红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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