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九江恢复“商转公”业务,减轻缴存职工商贷还款压力,下面是澎湃新闻给大家的分享,一起来看看。
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
11月30日,据江西省九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为减轻缴存职工商贷还款压力,九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了《关于恢复“商转公”业务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恢复“商转公”业务。
针对职工办理商贷银行的不同,《通知》指出,职工可通过直转模式或自筹资金模式两种方式申请“商转公”业务,其中直转模式仅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委托贷款银行,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先行垫资结清商贷,再办理转贷;对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银行之外的商贷采取自筹资金模式,自筹资金模式需要职工先行自筹资金结清商贷并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委托贷款合同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住房公积金,委托银行向申请人发放的贷款。
申请条件:借款人按规定在武汉市连续正常足额缴纳存住房公积金达6个月及以上。
基准利率:小于5年=2.75%;大于5年=3.25%。
公积金贷款政策:
1)首套,所购住房年限小于等于10年,最高贷款比例7成,最高贷款额度70万,基准利率。
2)首套,所购住房年限11-20年,最高贷款比例6成,最高贷款额度70万,基准利率。
3)首套,所购住房年限21-30年,最高贷款比例5成,最高贷款额度70万,基准利率。
4)二套,所购住房年限小于等于30年,最高贷款比例4成,最高贷款额度50万,基准利率上浮10%。
首套与二套的认定标准:
1)本市无住房,无贷款记录,首套。
2)本市无住房,仅有1笔公积金贷款记录,二套。
3)在武汉市仅有1套住房,无贷款记录,二套。
4)有一笔公积金贷款且未结清,拒贷。
5)在武汉市有2套及以上住房,拒贷。
6)在武汉市有1套住房,有1笔贷款记录,且贷款记录与住房不为同一套住房,拒贷。
公积金额度:
1)(借款人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配偶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35%×12个月×贷款期限;
2)(贷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配偶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缴存时间系数。
具体算法取上面计算公式中较低的一个。
注:缴存时间系数:
A)6月≤缴存时间≤12月=0.5
B)12月<缴存时间≤24月=0.8
C)24月<缴存时间≤36月=1
D)36月<缴存时间≤60月=1.2
E)缴存时间>60月=1.5
公积金贷款年限:
1)房龄+贷款年限≤40年;
2)男性贷款年限+年龄≤65周岁,女性贷款年限+年龄≤60周岁;
3)最长贷款年限30年;
4)不能超过按揭房屋评估的剩余使用年限的一半期限。
5)贷款到期日不得超过借款人法定离别退休时间后的5年。
以上5方面计算取低值为公积金贷款年限。
公积金贷款初审资料及到场人员。
卖方:
1)未成年,户口本,监护人银行卡,产权证,监护人身份证,监护公证/用途声明公证,监护人到场,监护人婚姻证明。
2)成年未婚,身份证户口本,产权人银行卡,产权证。
3)成年已婚,产权人身份证,配偶身份证,夫妻双方户口本,产权人银行卡,产权证,婚姻证明。
4)成年离异,身份证,户口本,产权人银行卡,产权证,婚姻证明。
5)丧偶,身份证,户口本,产权人银行卡,产权证,配偶死亡证明。
买方:
1)未婚,公积金缴存及收入证明,工资流水,身份证,户口本。
2)已婚,公积金缴存及收入证明,工资流水,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
3)离异,公积金缴存及收入证明,工资流水,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
4)丧偶,户口本显示丧偶或提供配偶死亡证明。
最后在说一下公积金贷款流程:
签署买卖合同→资料准备→银行面签→评估→银行审批(审批通过)→资格核查→网签→过户→出不动产证→抵押登记→出房屋他项权利证→银行放款。
这就是武汉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条件和办理流程,下一期介绍外地公积金的申请条件和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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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委托贷款合同)":http://www.ljycsb.cn/dkzs/1024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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