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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多久买房贷款(夫妻离婚房贷怎么处理)

​刚离婚可以马上买房吗?可以贷款吗?刚离婚买房算首套吗,下面是一心谈装修给大家的分享,一起来看看。

夫妻离婚多久买房贷款

刚离婚马上买房会有哪些影响呢?近几年离婚的人越来越多,因此,关于离婚买房的一些政策也受到了很多人的关注,那么,刚离婚可以马上买房吗?刚离婚买房可以贷款吗?刚离婚买房算首套吗?下面就一起来了解下吧。

一、刚离婚可以马上买房吗

1、刚离婚可以马上买房吗?是要是符合条件的,是可以马上买房的,不过,很多人都是通过假离婚来买房,想通过假离婚买房的人要注意了,法律上并没有“假离婚”的概念,只要婚姻双方当事人依法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婚姻关系即宣告解除,所以假离婚所形成的法律后果与真离婚完全一致。

2、总的来说,假离婚是违反了法律的欺诈行为,如确有证据证明是假离婚,而取得的按揭贷款购房资格不受法律保护。

友情提醒:

婚姻关系必须基于双方自愿而进行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如已经办理离婚登记,没有法定证据支持撤销登记,或者又一方不愿意复婚的,则婚姻关系不能恢复。

二、刚离婚买房可以贷款吗

1、刚离婚买房可以贷款吗?离婚后能否马上贷款买房,取决于银行的相关规定:通常情况下,房地产管理部门对离婚买房并没有特殊要求,只需将婚后的房产分割清楚,明确名下的房产情况即可。

2、离婚后如果你的名下没有房产,这时想买房的话应该算首套房,是具备买房资格的,

离婚后你名下没有房产,再买房应该算首套,具备买房资格。但由于准备通过贷款买房,就需要看银行的相关政策了。

3、目前,很多银行都出台政策对于离婚人士申请首套房贷的,必须要离婚超过1年才能放贷,堵住“疑似假离婚买房”的漏洞,即银行在审核时,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有房产的借款人,尽管离婚后无房产在本人名下,但必须是在离婚1年以上的情况下,才符合按首套房贷标准发放贷款的要求;或规定需离婚3个月以上才能申请房贷。

三、刚离婚买房算首套吗

刚离婚买房算首套吗?如果离婚后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成员名下实际拥有成套住房数量确为0的,那么,这时刚离婚买房是算首套房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贷款申请人(以下简称借款人)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

2、应借款人的申请或授权,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首府)城市及其他具备查询条件的城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应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进行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

如因当地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登记查询结果的,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贷款人查实诚信保证不实的,应将其记作不良记录。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一)借款人已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二)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三)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夫妻离婚房贷怎么处理

如今的婚姻离不开房子和车子,但其高昂的价格却不是普通家庭能够承受的,因此大部分人在购房购车时会选择以贷款的形式进行,但随之衍生的问题却不太好解决,若是夫妻离婚,贷款买的房子在进行财产分割时就会成为一个难以解决的争端。


那么面临这种复杂的情况,房屋作为需要分割的财产该如何处置?剩余的贷款又该如何分配?首先我们来看一个案例。山东烟台的苏某与刘某于2014年7月23日登记结婚,结婚之前,双方父母经过商议,由男方刘某家支付18万元为两人购买了一套房子,剩余的房贷则由刘某与苏某两人共同承担。

但结婚之后,苏某却发现刘某并不是一个值得依靠的男人,他有赌博的恶习,完全没有家庭责任感,再加上两人性格不合,遇到问题后难以沟通,因此他们之间的关系越来越差,最后苏某忍无可忍,向刘某提出了离婚。


双方父母极力劝阻,但苏某去意已决,最后刘某同意协议离婚,随后两人便就财产问题进行了协商,《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苏某与刘某没有孩子,那么他们想要协议离婚就必须就财产分割的问题达成一致,而两人在协商过程中,房子的归属权却迟迟无法确定下来,因此两人离婚的事便一拖再拖,因此这套房子还有27万的贷款没有还完。

而离婚之后,苏某与刘某自然不可能继续住在一起,那么房子归谁、贷款该由谁来承担就成了两人争执不下的一个问题,经过多次协商无果之后,苏某向法院上诉,请求法院就此事进行裁定。


首先我们要明确的是,这套房子的究竟归谁所有,根据案情,房子是由刘某的父母出资18万首付购买的,而房产证上是苏某与刘某的名字,那么这套房子的归属权就很明确了,为苏某与刘某共同持有。


刘某的父母虽然参与出资,但本质上是一种赠与行为,因此这套房子就属于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离婚时自然要进行分割,其实这一点在《民法典》中有着明确的规定: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由于两人是自愿离婚,且任何一方都不存在过错,因此这套房产的分配应当遵从公平原则。但在其中还存在一个特殊情况,那便是房子未还完的贷款。


其实这笔贷款本质上就是夫妻二人的共同债务,在离婚时,共同债务也是需要进行分割的,所谓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


即使夫妻离婚,属于共同债务的,夫妻也要共同承担,但承担的方式与比例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作出判决,最后法院判决,房屋的所有权归苏某所有,但她应当以房屋现价给予刘某一定的补偿,而剩下的贷款则有苏某承担。

其实解决苏某与刘某的这种问题的关键就在于房屋是登记在谁的名下,如果是登记在夫妻二人共同的名下,那么在离婚时房屋的所有权就需要进行分割,若是登记在夫妻一方的名下,那么房屋就属于那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是不需要进行分割的。


若是登记在子女名下,那房子的所有权就归子女所有,并视为夫妻二人对子女的赠与行为,在离婚财产分割时,自然就不会考虑在内。当然,以上的财产分割原则都是建立在双方自愿离婚的基础上的。


若是诉讼离婚,那么肯定就会有一方存在过错,在因一方存在过错导致的离婚案中,财产的分割又会有一些不同,根据相关法律,因一方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提出赔偿,具体金额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裁定。

但对于此类赔偿,法院通常不会单独进行考虑,而是在财产分割时偏向无过错方,让过错方少分。因此在遇上这样的事时,无过错方完全可以通过起诉来为自己争取到更多的财产与权益。


当然,离婚并不是我们想要看到的结果,既然能够走到一起便是缘分,没有必要因为一些琐事对簿公堂,既然成了夫妻,那么就应该齐心协力经营好属于彼此的小家庭,就算会有矛盾,也可以通过沟通解决,在实在无法调和的情况下,再去考虑离婚,到了这一步时,双方也没必要为了财产等苦苦纠缠,通过协商完全可以和平解决,不必弄得反目成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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